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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亚制程: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4-04-26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在报告期 2013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
予的职责,积极行使权力、履行义务;按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规范监事会
日常监督和议事行为,有效的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
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十次会议,会议主要情况如下: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13 年 2 月 25 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2、《关于使用不超过八千万元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
议案》;
    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3 年 4 月 17 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 201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关于聘请 201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9、《关于 201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三)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13 年 6 月 4 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3、《关于提议召开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13 年 6 月 21 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五)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3 年 8 月 26 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如下议案:
    1、《201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关于 201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13 年 9 月 13 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2、《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3、《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4、《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第二款规定的议案》;
    5、《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与李林波、李林聪、冠誉投资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七)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13 年 9 月 27 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如下议案:
    1、《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2、《关于<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与李林波、李林聪、冠誉投资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4、《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5、《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
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6、《关于批准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盈利
预测审核报告的议案》;
    7、《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履行法定程序的
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八)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3 年 10 月 28 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如下议案:
    1、《<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九)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3 年 12 月 9 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如下议案:
    1、《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十)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2013 年 12 月 27 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置办公场所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根据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决策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
度,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管人员能够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无违反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对 2013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经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
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 201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
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不存在违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行为。公司编制的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
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议案,监事
会认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的利益。
    (五)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
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董事会出具的《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
制状况。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该制度,及时登记并报备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交
易,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三、2014 年工作规划
    2014 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监督管理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
利益。其次,将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提高监督管理能力,更好的履行公司赋予
的权利。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