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2014-04-26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4-032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保本
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一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
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
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在公司管理层具体决策投资理财产品时,公司将另
行予以公告。该议案的实施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循环累计不超过一亿元人民的闲置资金进行保本型银行短期理
财产品投资。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
不涉及到《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的规定,不含
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矿业权投资、信托产品投资等,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
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
理财手段。
(4)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目前公司现金流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公司拥有
较多的自有闲置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
或者间接进行投资。
(6)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
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
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2)保本型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
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将对保本型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
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将对保本型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
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将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
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
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19 日与平安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签订《平安银行卓
越计划单期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认购确认书》,使用募集资金叁仟万元人
民币购买理财产品。该产品于 2013 年 4 月 19 日到期。
2、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22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签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使用募集资金柒仟万
元人民币购买中国建设银行利得盈 2013 第 86 期人民币保本理财产品。该产品于
2013 年 5 月 23 日到期。
3、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25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签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使用自有资金叁仟万
元人民币购买中国建设银行利得盈 2013 第 89 期人民币保本理财产品。该产品于
2013 年 5 月 30 日到期。
4、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14 日与平安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签订《平安银行卓
越计划单期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认购确认书》,使用募集资金叁仟万元人
民币购买理财产品。该产品于 2013 年 7 月 15 日到期。
5、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28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签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使用募集资金柒仟万
元人民币购买中国建设银行利得盈 2013 第 133 期人民币保本理财产品。该产品
于 2013 年 6 月 28 日到期。
6、公司于 2013 年 7 月 9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签
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使用募集资金柒仟万元
人民币购买中国建设银行利得盈 2013 第 171 期人民币保本理财产品。该产品于
2013 年 8 月 13 日到期。
7、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27 日与平安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签订《平安银行卓
越计划滚动型保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认购确认书》,使用募集资金叁仟万元人
民币购买理财产品。该产品于 2013 年 9 月 29 日到期。
8、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6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签
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使用募集资金柒仟万元
人民币购买中国建设银行利得盈 2013 第 246 期人民币保本理财产品。该产品于
2013 年 10 月 9 日到期。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查实,公司目前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
运用部分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
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目前,公司自有资金充裕,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
求的前提下,运用不超过一亿元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有
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已经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
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
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
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
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
荐意见。
3、上述投资在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后,方能正式实施。
基于以上意见,招商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资金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的计划表示无异
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
3、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