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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亚制程: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4-04-26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 证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14]第310285号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录                       页码



一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7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3



三、 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4]第310285号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
制的2013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披
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深圳
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
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
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
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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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3
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
规定,如实反映了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3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二 O 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鉴证报告 第 2 页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本公司将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0]264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10
       年 3 月 31 日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800 万股,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同
       时进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00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000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114.3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885.70 万元。募集资
       金款项已于 2010 年 4 月 6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审
       国际验字【2010】第 01020001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管理。
        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应募集资金金额                                                   420,000,000.00

         减:发行费用                                                      31,143,000.00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88,857,000.00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41,683,468.68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219,008,423.44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2,675,045.24

         加: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                                          10,867,552.96

         其中: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6,137,507.05

                本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3,116,539.07

                2013 年专户理财产品收益                                     1,613,506.84

         减:累计手续费支出                                                       22,508.25

         其中:以前年度手续费支出                                                 15,279.91

                本年度手续费支出                                                   7,228.34

         募集资金余额                                                     158,018,57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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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依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法律法规,制订了《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首次于 2007 年 7 月 15 日经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采用
       专户存储制度。
       本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赛格广场支行于 2010 年
       4 月 6 日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
       2012 年本公司与子公司重庆新爵电子有限公司、平安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及保荐机
       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约定子公司在平安银行开
       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子公司在重庆地区开展业务,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四方监管协议的内容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拟订,无重大差异。
       2012 年本公司与子公司珠海市新邦电子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约定子公司在宁
       波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子公司在珠海地区开展业务,不得用作
       其他用途。四方监管协议的内容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拟订,无重大差异。
       本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保
       荐机构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授权其指定的保荐代表
       人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复印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料,公司和商业银行积极配
       合;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存款方式   存款金额(人民币元)

                                                           活期存款                1,579,303.89
         平安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
                                                           理财产品*              30,0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活期存款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活期存款               99,030,805.18
         中国银行赛格广场支行                              活期存款                 131,970.06
         平安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                            活期存款               11,036,466.2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活期存款                1,240,030.6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三个月定期             15,000,000.00
                            合计                                                 158,018,57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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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于 2013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并经本公司于 2013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同意本公司将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
       业部(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账号:44201501100052520752)的募集资金全部更换
       到宁波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宁波银行”,账号:73010122000833541)
       进行专项存储。2013 年 12 月 31 日前,本公司已完成将存放于建设银行的募集资金
       全部转入宁波银行的手续,鉴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经本公司与保荐机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三方商议,依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决定
       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予以注销。该账户注销后,本公司、招商证劵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三方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深圳证劵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经三方协商一致,本公司
       与宁波银行及招商证劵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注: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且尚未到期的保本理财
       产品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              理财产品名称            本金         到期日

       平安银行深圳                    卓越计划滚动型 AGS131521 保
                       0432100338093                                 30,000,000.00   滚动型
       车公庙支行                      本人民币公司理财产品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心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产生的间接经
       济效益一是体现在未来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等的新产品生产销售,二是体现在
       各服务终端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的提升上,最终体现在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的增加和
       毛利率的上升。未来,随着用户需求的升级,也可能通过技术贸易等方式有所体现。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2 年 4 月 5 日,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改变珠海营销网点的实施主体,不再以分公司实施,而
       是通过以募集资金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珠海市新邦电子有限公司实施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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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均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开始实施,不存在先期投入和置换情况。


     (五)       尚未使用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
                使用》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3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并经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投
                资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不超过 1 亿元,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
                况递减。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承诺在有效期限内将选择 2 个月、
                3 个月、半年期、一年期等不等期限的保本理财产品,并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
                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滚动投资使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13 年度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理财产品 370,000,000.00
                元,其中尚未到期的余额为 30,000,000.00 元,全年获得理财收益为 1,613,506.84 元,
                明细如下:
序
号    公告号          理财产品               认购日期              到期日            认购金额       收益率   2013 年收益
                 平安银行卓越计划单
1    2013-013    期型保本人民币公司      2013 年 3 月 20 日   2013 年 4 月 19 日    30,000,000.00   3.95%       97,397.26
                 理财产品
                 利得盈 2013 年第 86
2    2013-024                            2013 年 4 月 23 日   2013 年 5 月 23 日    70,000,000.00   3.30%      189,863.01
                 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平安银行卓越计划单
3    2013-028    期型保本人民币公司      2013 年 5 月 15 日   2013 年 7 月 15 日    30,000,000.00   3.90%      195,534.25
                 理财产品
                 利得盈 2013 年第 133
4    2013-029                            2013 年 5 月 29 日   2013 年 6 月 28 日    70,000,000.00   3.60%      207,123.29
                 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利得盈 2013 年第 171
5    2013-045                            2013 年 7 月 9 日    2013 年 8 月 13 日    70,000,000.00   3.90%      261,780.82
                 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利得盈 2013 年第 246
6    2013-065                            2013 年 9 月 6 日    2013 年 10 月 9 日    70,000,000.00   4.80%      303,780.82
                 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卓越计划滚动型
7    2013-060    AGS131521 保 本 人      2013 年 8 月 27 日             滚动型      30,000,000.00    3.6%      358,027.39
                 民币公司理财产品

                                  合计                                             370,000,000.00            1,613,50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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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8,885.70 万元,与预计募集资金 18,716.71 万元相比,超
       募资金 20,168.99 万元。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超募资金已使用完毕。超募资金账
       户期末余额人民币 13.20 万元为尚未转出的利息收入。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2013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购置办公场所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1,050 万元购置
       办公场所。此议案已经本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 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心项目
             由于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心项目可行性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2012 年 10 月 17
             日,公司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新亚技术中心募投
             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新亚技术中心募投项目的继续建设。本公司将根据生产
             经营的需要对该笔募集资金进行科学、合理的后续安排,新的投资项目将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审慎决策。


       2、 新增营销网点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由于新增营销网点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201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 201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该笔募集资金进行科学、
             合理的后续安排,新的投资项目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进
             行审慎决策。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1、    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心项目
              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心项目分为 RTV 有机硅、电子胶水及电子工具等三个研
              发子项目进行建设。第一期投入的募集资金 1,017.25 万元,用于 RTV 有机硅


                                      专项报告 第 5 页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项目的建设,该项目现已实施完毕,并已正常运作。因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
             库泰克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子胶粘剂的研发及生产,已经与高校
             实验室合作共同研发系列电子胶水产品并取得一定成果,继续建设电子胶水项
             目可能导致重复投资。电子工具项目因制定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距今已有四年
             多,期间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呈现出供应商众多,行业标准不清晰,竞争无序
             的局面。根据以上情况,公司认为“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心项目”可行性已经
             发生了重大变化。


       2、   新增营销网点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于 2007 年计划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十处营销网点,至今,公司已于厦门、
             松江、青岛、珠海、重庆五处设立了营销网点,现处于有序经营当中。因 2007
             年制定建设计划至今已相隔多年,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原计划中营销网点选
             点的周边客户多已迁移,继续执行建设计划预期效果不理想,且客户迁移至地
             区多半已被公司营销网点辐射到,同时,剩余投资计划牵涉金额较高,存在一
             定风险。根据以上情况,公司认为“新增营销网点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可行
             性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201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 201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心项目之 RTV 有机硅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产生的间接经
       济效益一是体现在未来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等的新产品生产销售,二是体现在
       各服务终端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的提升上,最终体现在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的增加和
       毛利率的上升。未来,随着用户需求的升级,也可能通过技术贸易等方式有所体现。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六、    其他重要事项
       本报告期不存在需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专项报告 第 6 页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4 年 4 月 24 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




                                      专项报告 第 7 页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                                                                             38,885.70                                                                       2,267.50
                                                                                                            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9,049.09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2,099.46                                                                      24,168.35
                                                                                                            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1.12%
                    是否已变更项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目(含部分变                                                                                                                  实现的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募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更)                                                                                                                      效益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新亚电子制程技术
                         是             4,067.62        1,017.25              -           1,017.25                 100.00%   2012 年 9 月 30 日     *1        不适用       是
中心项目
新增营销网点及物
流配送中心建设项         是            14,649.09        5,600.00    2,267.50              2,951.10                 52.70% 2013 年 12 月 26 日       68.18       否         是
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8,716.71        6,617.25    2,267.50              3,968.35
超募资金投向
偿还银行贷款             否             3,700.00        3,700.00              -           3,700.00                 100.00%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否            11,500.00       11,500.00              -          11,500.00                 100.00%
金
增资全资子公司深
圳市新亚新材料有         否             2,900.00        2,900.00              -           2,900.00                 100.00%                         -21.36     不适用
限公司

                                                                                  附表 第 1 页
购买深圳市库泰克
电子材料技术有限          否               2,100.00        2,100.00             -           2,100.00        100.00%                      1,376.09     是
公司股权及增资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20,200.00       20,200.00             -          20,200.00
      合计                                38,916.71       26,817.25      2,267.50          24,168.35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新增的营销网点未达到预计收益的原因:营销网点的项目建设周期为 12 个月。正式营业开始第 1 年的负荷为 30%,第 2 年的负荷为 70%,第 3 年负荷达到 100%。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由于新设的五个营销网点尚处于设立初期市场开发阶段,且受市场经济环境影响,销售业绩未达预期。
原因(分具体项目)
                     (1)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心项目: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心项目分为 RTV 有机硅、电子胶水及电子工具等三个研发子项目进行建设。第一期投入的募集资金 1,017.25
                     万元,用于 RTV 有机硅项目的建设,该项目现已实施完毕,并已正常运作。因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库泰克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子胶粘剂的研发及
                     生产,已经与高校实验室合作共同研发系列电子胶水产品并取得一定成果,继续建设电子胶水项目可能导致重复投资。电子工具项目因制定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距
                     今已有四年多,期间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呈现出供应商众多,行业标准不清晰,竞争无序的局面。根据以上情况,公司认为“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心项目”可行性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2012 年 10 月 17 日,公司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新亚技术中心募投项目的议案》。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2)新增营销网点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公司于 2007 年计划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十处营销网点,至今,公司已于厦门、松江、青岛、珠海、重庆五处设立了营销
                     网点,现处于有序经营当中。因 2007 年制定建设计划至今已相隔多年,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原计划中营销网点选点的周边客户多已迁移,继续执行建设计划预
                     期效果不理想,且客户迁移至地区多半已被公司营销网点辐射到,同时,剩余投资计划牵涉金额较高,存在一定风险。根据以上情况,公司认为“新增营销网点
                     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201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 201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
                     案》。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超募资金为 20,168.99 万元,如前所述已使用 20,200 万元,超募资金账户期末余额 13.20 万元为尚未转出的利息收入。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1)2010 年 9 月 6 日,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心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心项目实施
                     地点由原惠州市仲恺开发区 19 号小区变更至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律村工业区大洋二路。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2011 年 6 月 15 日,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新增营销网点及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实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施地点由原计划中绵阳新建的营销网点变更至成都,原计划中佛山新建的营销网点变更至重庆。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26 日出资 2500 万元设立“重庆新爵电子有限
                     公司”,2012 年 8 月 20 日出资 2500 万元设立“珠海市新邦电子有限公司”。



                                                                                    附表 第 2 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12 年 4 月 5 日,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改变珠海营销网点的实施主体,不再以分公司实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施,而是通过以募集资金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珠海市新邦电子有限公司实施该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无
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无
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募集资金项目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2013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金用途及去向        购置办公场所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1,050 万元购置办公场所。此议案已经本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无
其他情况

     说明:
           1、本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产生的间接经济效益一是体现在未来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等的新产品生产销售,二是体现
           在各服务终端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的提升上,最终体现在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的增加和毛利率的上升。未来,随着用户需求的升级,也可能通过技
           术贸易等方式有所体现。




                                                                            附表 第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