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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亚制程: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7-05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4-050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的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4 年 7 月 4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点;
     (2)网络投票:2014 年 7 月 3 日至 7 月 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 年 7 月 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 年
月 3 日下午 15:00 至 7 月 4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
中心 A 座 9 楼);
     3、召开方式:现场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李薛良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 14 人、代表股份
131,286,9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5.71%。其中:
       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31,227,448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65.68%;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9,889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0.030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二、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全资子公司新亚新材料转让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131,286,937 股赞成,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
数的 99.9997%,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
4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003%。
       (二) 《关于全资子公司亚美斯通转让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98,489 股赞成,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5955%,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4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 0.4045%。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黄劲业等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 备查文件
       1、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