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4-064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心 项目、新增营销网站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因可行性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项目 顺利实施并达预期效果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本着审慎的态度终止了承诺投 资项目。其中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心项目的 RTV 有机硅项目已实施完毕,并正 常运行;新亚营销网站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至今已于厦门、松江、青岛、珠海、 重庆五处设立了营销网点,现处于有序经营当中,相关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在 2012 年 9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终止新亚技术中心募 投项目的公告》及 2013 年 12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为 2012-040、2013-090。 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决定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结余募集资金 37,129,431.67 元(含已收利息)用于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受完结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影响,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 有资金账户的实际金额合计数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全 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或完成后,因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的金额占 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 10%,应当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0]264号文核准,本公司 于2010年3月31日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800万股,由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同时进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114.3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885.70万元。预定募集资金18,716.71万元,本公司实际超募了20,140.99万 元(以下简称“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款项已于2010年4月6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中审国际验字【2010】第0102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 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363,086,228.53元(其 中募集资金使用161,086,228.53元,超募资金使用202,000,000.00元,超募资金 使用金额比超募资金初始金额多 590,100.00元系超募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为11,520,638.93元,累计手续费支出30,200.61 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为37,129,431.67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7,129,431.67元,另有未到期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2000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应募集资金金额 420,000,000.00 减:发行费用 31,143,000.00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88,857,000.00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63,086,228.53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241,683,468.68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21,420,759.85 加: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 11,520,638.93 其中: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10,867,552.96 本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653,085.97 减:累计手续费支出 30,200.61 2 其中:以前年度手续费支出 22,508.25 本年度手续费支出 7,692.36 减:超募资金利息付卓越装修押金等 71,238.88 减:超募资金账户注销转基本户 60,539.24 募集资金余额合计 37,129,431.67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20,000,000.00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7,129,431.67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依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法律法规, 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首次于 2007 年 7 月 15 日经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 的要求,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本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赛格广场 支行于 2010 年 4 月 6 日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 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 2012 年本公司与子公司重庆新爵电子有限公司、平安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 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约定子公司 在平安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子公司在重庆地区开展业务,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四方监管协议的内容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拟订,无重大 差异。 2012 年本公司与子公司珠海市新邦电子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约 定子公司在宁波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子公司在珠海地区开 展业务,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四方监管协议的内容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拟订, 3 无重大差异。 本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 监督权。保荐机构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授权其 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复印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料,公 司和商业银行积极配合;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开户银行 存款方式 存款金额(人民币元) 平安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 活期存款 498,358.16 平安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 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 20,000,000.0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活期存款 23,322.67 平安银行深圳车公庙支行 活期存款 150,238.87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活期存款 1,242,,245.13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三个月定期 15,215,266.84 合计 37,129,431.67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与结余情况 (一)募资项目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新亚电子制程技术 中心项目》、《新增营销网点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18716.71 万元。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根据招股说明书中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情况如下: 项目 承诺投资资金(万元) 累计投入资金(万元) 剩余资金(万元) 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心 4,067.62 1,017.25 3050.37 项目 新增营销网点及物流中 14,649.09 5600.00 9049.09 心建设项目 合计 18716.71 6617.25 12,099.46 注:其中募投项目“新增营销网点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投入资金 5600 万 元存放于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投入使用 4,041.37 万元。 2012 年 9 月 27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新 亚技术中心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新亚技术中心募投项目的建 4 设,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 2012 年 9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终 止新亚技术中心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2-040。 2013 年 12 月 9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 增营销网点及物流中心建设项目”,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 2013 年 12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为:2013-090。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置办公场所 由于终止了“新亚电子制程技术中心募投项目”和“新增营销网点及物流中 心建设项目”,经 2013 年 12 月 2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 同意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1,050 万元购置办公场所。此决议已经 2013 年 12 月 27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全体监事审核通过,并相经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 2013 年 12 月 28 日披露 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3-099。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 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从超募资金中使用 3,7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从超募资金中使用 5,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全资子公 司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 900 万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库泰克的议案》,同意公司从超 募资金中使用 3,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使用超募资金 2,100 万元投资深 5 圳市库泰克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向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增资 2,000 万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从超募资金中使用 3,468.99 万元及利息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截止至 2014 年 6 月 3 日,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全部支出完毕, 超募资金余额 6.05 万元为尚未转出的利息收入,已转入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该 账户不再使用。 截止 201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投入情况详见下表: 承诺投资项目、变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承 本报告期投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更项目和超募资金 项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入金额(万 总额(万元)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投向 分变更) (万元) 元) 承诺投资项目 新亚电子制程技术 是 4,067.62 1,017.25 1,017.25 100.00% 中心项目 新增营销网点及物 流配送中心建设项 是 14,649.09 5,600.00 1,090.27 4,041.37 72.17% 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8,716.71 6,617.25 5,058.61 变更项目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是 11,050.00 -- 11,050.00 11,050.00 100.00% 购买办公用地 变更项目投向小计 11,050.00 11,050.00 11,050.00 超募资金投向 偿还银行贷款 否 3,700.00 3,700.00 3,700.00 100.00%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否 11,500.00 11,500.00 11,500.00 100.00% 金 增资全资子公司深 圳市新亚新材料有 否 2,900.00 2,900.00 2,900.00 100.00% 限公司 购买深圳市库泰克 电子材料技术有限 否 2,100.00 2,100.00 2,100.00 100.00% 公司股权及增资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20,200.00 20,200.00 20,200.00 合计 49,966.71 26,817.25 12,140.27 36,308..62 四、募集资金产生结余的原因 1、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 6 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使费用得到了一定的节省。 2、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在采购环节严格把控,使成本得到了 有效的控制。 3、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五、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计划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终止,且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已超过三年,本着股东 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结余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因业务规模扩大而产生的流动资金压力,提高公司的盈利 能力。通过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既满足了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加强公司的市场 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份额,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 的经济效益,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郑重承诺: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 37,129,431.67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 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将结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该事项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中小企业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使用结余募集资金 37,129,431.67 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结余募集资金 37,129,431.67 元(含 已收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 等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 7 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及保荐代表人杨建斌、傅承核查后认为:新亚制程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已完成,且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已超过三年,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 则,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 解新亚制程因业务规模扩大而产生的流动资金压力,提高新亚制程的盈利能力。 通过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既满足了新亚制程的流动资金需求,又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可以实现新亚制程与股东利益最大化。 综上,鉴于新亚制程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且新亚 制程保证自上述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 险投资,本次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合理性,因此,本保荐机 构及保荐代表人均同意新亚制程上述使用结余募集资金安排。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招商证劵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9 月 9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