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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亚制程: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4-09-10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4-066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时间:2014 年 9 月 25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
         1 栋 306A)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
         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
         准。
   5、 股权登记日:2014 年 9 月 22 日
   6、 出席对象:
       (1)截止 2014 年 9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3 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因
            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
            人不必要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收购广东赛翡蓝宝石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 2014 年 9 月 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2、 审议《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 2014 年 9 月 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3、 审议《关于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4 年 8 月修订)》内容详见公
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4、 审议《关于监事辞职并选举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 2014 年 9 月 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会议登记办法
    5、 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办
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6、 登记时间:2014 年 9 月 23 日至 9 月 24 日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5:00。
    7、 登记地点: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        参加网路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 年 9 月 2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388;投票简称:新亚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进行投票时在“委托价格”项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其中,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
   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
   表达相同意见。具体见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0                     对总议案一次性表决                    100.00

                《关于收购广东赛翡蓝宝石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1                                                            1.00
                                  的议案》

       2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0


       3              《关于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00


       4           《关于监事辞职并选举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4.00

           (3)对于各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
   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 9 月 24 日下午 15:00,结束
   时间为 2014 年 9 月 25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
   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
   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出
   后,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后,
   次日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     其他事项
   1、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 联系办法: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 栋 306A
   联系人:彭敏
   电话:0755-23818513
   传真:0755-23818685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9 月 9 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新亚电子制
 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会议表决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第 1-4 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收购广东赛翡蓝宝石科技有限公司
 1
          部分股权的议案》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
 2
        案》

 2      《关于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监事辞职并选举监事候选人的议
 3
        案》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
 相应栏内注明持有的公司股权数,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
 委托。)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