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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亚制程: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15-01-24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5-001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23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达集团”
或“控股股东”)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通知。新力达集团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持股情况概述
    截止本公告日,新力达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11,340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6.76%。
    二、股份拟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新力达集团;
     2、减持目的:新力达集团财务安排;
     3、减持时间:自 2015 年 1 月 28 日起的未来 6 个月内;
     4、减持比例:预计在上述期间内减持无限售流通股的比例将达到或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5.00%,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0%;
     5、减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公司控股股东新力达集团的持股比例不低于
46.76 %,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发生变化。
     2、公司控股股东新力达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3、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
务规则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控股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即自 2010 年
04 月 13 日至 2013 年 04 月 12 日止),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履行了上述所作承诺,本次计划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
锁定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