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5-01-30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5-009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29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达集团”
或“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新力达集团于 2015 年 1 月 28 日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9,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75%。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 (股) (%)
2015 年 1 月
新力达集团 大宗交易 14.63 9,500,000 4.75%
28 日
合计: 9,500,000 4.75%
2、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比例 股数 占总比例
(股) (%) (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13,400,000 56.76% 103,900,000 52.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新力达集团 113,400,000 56.76% 103,900,000 52.00%
份
有限售条件股
- - - -
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起至今,除本次减持外,新力达集团未曾
买卖公司股份。本次减持后,新力达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03,900,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52.00%,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2、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新力达集团本次减持未违反承诺事项:(1)自公司
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即自 2010 年 04 月 13 日
至 2013 年 04 月 12 日止),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4、本次减持公司股份前,已按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
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