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新亚制程: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5-04-14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在报告期 2014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
予的职责,积极行使权力、履行义务;按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规范监事会
日常监督和议事行为,有效的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
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会议主要情况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2014 年 4 月 24 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如下议案:
    1、《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 201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201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关于聘请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
    9、《关于 201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1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4 年 8 月 26 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如下议案:
    1、《201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关于 201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会议
    2014 年 9 月 9 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收购广东赛翡蓝宝石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2、《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关于监事辞职并选举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四)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根据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决策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
度,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管人员能够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无违反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对 2014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经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
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表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 201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
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不存在违规《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行为。公司编制的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
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议案,监事
会认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的利益。
    (五)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
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董事会出具的《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
制状况。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该制度,及时登记并报备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交
易,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三、2015 年工作规划
    2015 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监督管理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
利益。其次,将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提高监督管理能力,更好的履行公司赋予
的权利。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