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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亚制程:监事会对《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2015-04-14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的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
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做出
的《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出具了如下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是真实、准
确、完整的,未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2015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依法履行监督的权利,及时关注强调事项的
进展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意董事会做出的《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