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5-05-27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5-027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5 年 5 月 5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9,8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90 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095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
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5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3、自分配方案披露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4.、本次分配方案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6 月 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6
月 2 日。
三、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6 月 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6 月 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42 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 00*****458 许伟明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 栋 306A
咨询联系人:彭敏
咨询电话:0755-23818513
传真电话:0755-23818685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