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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亚制程: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5-08-20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5-069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时间:2015 年 9 月 7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
       1 栋 306A)
   3、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
       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
       结果为准。
   5、 股权登记日:2015 年 8 月 31 日
   6、 出席对象:
     (1)截止 2015 年 8 月 31 日(星期二)下午 3 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因
          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
          人不必要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
    2.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4    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2.5    发行数量
    2.6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2.7    股票上市地
    2.8    限售期安排
    2.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
    8、《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重新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上述议案 1、2、7 内容详见 2015 年 8 月 2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
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议案 3 内容详见 2015 年 8 月 2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议案 4 内容详见 2015 年 8 月 20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深
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
    议案 5、6 内容详见 2015 年 8 月 2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公司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议案 8 内容详见 2015 年 8 月 20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未来
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
    议案 9 内容详见 2015 年 8 月 20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将对上述议案实施中
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
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办
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2、 登记时间:2015 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2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5:00。
   3、 登记地点: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 参加网路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2015 年 9 月 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388;投票简称:新亚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 362388;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选择拟
投票的议案。其中,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
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
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委托价格与议案序号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0                               总议案                           100.00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1.00


    2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2.01


   2.2      发行方式                                                 2.02


   2.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03


   2.4      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2.04


   2.5      发行数量                                                 2.05


   2.6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2.06


   2.7      股票上市地                                               2.07


   2.8      限售期安排                                               2.08


   2.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09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2.10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3.00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4                                                                4.00
            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
    5                                                               5.00
           议案》

    6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6.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7                                                               7.00
           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
    8                                                               8.00
           的议案》

    9      《关于重新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9.00

    (4)对于各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
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
    2015 年 9 月 6 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6 日下午 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
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2.1 服务密码身份认证
    深交所在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或其它相关系统开设“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为
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提供服务密码的申请、修改、挂失等服务。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
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 6-8 位的
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2)激活服务密码
    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比照本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申
报规定如下:
        ①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
        ②“申购价格”项填写 1.00 元;
         ③“申购数量”项填写网络注册返回的校验号码。
         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投资者遗忘服务密码的,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挂失,服务密码挂失申报的
规定如下:
         ①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
         ②“申购价格”项填写 2.00 元;
         ③“申购数量”项填写大于或等于 1 的整数。
       申报服务密码挂失,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正式注销,注销后投资者方可重新申
领。
       2.2 数字证书身份认证
    数字证书是指由“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 (以下简称认证中心)签
发的电子身份凭证。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向深交所认证中心(网址:
http://ca.szse.cn)申请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解冻、解锁、
注销等相关业务。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
择“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
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 计票规则
    1、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
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
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除累积投票制以外所有议
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
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5、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除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应当单独
统计并披露。
六、 其他事项
   1、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 联系办法: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 栋 306A
   联系人:彭敏
   电话:0755-23818513
   传真:0755-23818685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19 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
 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会议表决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第 1-9 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
 1
          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2
          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


2.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4     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2.5     发行数量


2.6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2.7     股票上市地


2.8     限售期安排


2.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3
          案》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4
          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5
          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
6
      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7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
8
      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重新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
9
      案》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
相应栏内注明持有的公司股权数,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
委托。)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