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9-22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5-076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9 月 15 日以书面、电话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并于
2015 年 9 月 21 日上午 09: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其中李薛良先生、邱普女士、卜功桃先
生、罗红葆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许雷宇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商业保
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出资 10,000 万元人民币在深圳前海成立商业保理全资子公司。详细
内容见 2015 年 9 月 22 日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设立商业保理有
限公司的公告》的相关内容。
二、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
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199,8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前公司总股本为 199,800,000 股,转增后总股本增加至
399,600,000 股。
上述分配预案已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实施。鉴于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
做如下变更:
章程条款 修改前 修改后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980 万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9960 万
第六条
元 元
公司股份总数为 19980 万股,全 公司股份总数为 39960 万股,全
第十九条
部为普通股 部为普通股
三、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注销长安分
公司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提升管理运营效率,公司在 2014 年推行了合伙制
企业改革,根据市场分布情况,对营销体系进行了整理合并,本次注销对提高公
司的管理能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公司拟注销长安分公司。该分公司注销后,原分公司的资产、负债、人员等
全部并入公司,本次注销分公司不会对公司原有业务、新业务及整体盈利水平产
生不利影响。
四、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增选董事会
成员的议案》。
同意提名罗然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新任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大会选
举。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就提名罗然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新任董事之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罗然女士简历请见附件一。
具体内容请详见 2015 年 9 月 22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
的的独立意见》。
五、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9 月 21 日
附件一
个人简历
罗然女士:中国国籍,1975 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
年 9 月—2011 年 4 月,任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1 年
4 月至今,任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罗然女士与本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罗然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最近三年内也未
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