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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亚制程: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10-26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5-085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0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下午 3:00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
表决监事 3 人。由监事会主席许庆华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逐项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条件,在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的基础上,公司
监事会认为公司仍然具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结合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的变化情况,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进
行,根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慎重考虑,公
司拟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进行调整并逐条重新审
议。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6 个月内择机实施。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新力达集团”)、江西伟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宸信息”)、沈培
今、西藏博启彰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启彰驰”)。新力达集团、伟宸信
息、沈培今、博启彰驰拟认购的股份数量分别为 208,333,200 股、52,083,300 股、
165,416,500 股及 95,000,000 股。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届时公司将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所有发行对象均
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5 年 10 月 26 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5.76 元/股,该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 520,833,000 股(含本数)。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
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具体项目及拟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所示: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亿元)            (亿元)
   1     电子信息制造业商业保理项目               11.00                 11.00
   2     电子信息制造业融资租赁项目                8.00                  8.00
   3     电子信息制造业供应链金融项目              8.00                  8.00
   4     电子信息制造业产业链金融服务
                                                   1.00                  1.00
         综合信息化平台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2.00                  2.00
                 合计                            30.00                 30.00

    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
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自
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公
司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股票上市地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满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限售期安排
    本次确定的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
不得转让。若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的限售期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
管部门的规定不相符,发行对象的限售期需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调
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
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若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
则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成日。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
方可实施。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
议案》
    5.1、《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重新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2、《关于公司与伟宸信息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3、《关于公司与沈培今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4、《关于公司与博启彰驰之股东王涛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
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了《2015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
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董事会出具的《2015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
部控制状况。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