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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亚制程: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5-10-30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5-097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许雷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然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多佳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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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829,564,333.62                    824,958,572.13                       0.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568,328,527.68                    564,861,608.48                       0.61%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70,596,732.35                   55.75%          417,933,473.64               13.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056,691.17                   24.04%            5,467,093.24               -47.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3,783,844.52              1,539.42%              4,456,893.57               -28.47%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30,759,255.40              417.0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0                 25.00%                    0.014              -46.1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0                 25.00%                    0.014              -46.1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2%                   0.13%                     0.96%               -0.9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08,566.8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673,429.72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7,390.8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84,832.84

减:所得税影响额                                                                 312,750.3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731,270.16

合计                                                                         1,010,199.67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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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1,269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市新力达电子
                   境内非国有法人         47.25%     188,800,000                    质押                 181,800,000
集团有限公司

许伟明             境内自然人              8.90%      35,576,896        35,576,896 冻结                    2,000,000

李振宇             境内自然人              0.67%       2,688,040

杨和清             境内自然人              0.54%       2,154,400

李伟               境内自然人              0.28%       1,100,700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
份有限公司-陕国
投海中湾(齐鲁)3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5%       1,000,000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
金信托计划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
份有限公司-陕国
投海中湾 2 号证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5%       1,000,000
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

山东海中湾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海中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5%       1,000,000
湾(中信)基金 1
号

曹卫萍             境内自然人              0.25%         991,800

杨明友             境内自然人              0.24%         977,1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88,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88,800,000

李振宇                                                                   2,688,040 人民币普通股            2,688,040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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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和清                                                                 2,154,400 人民币普通股       2,154,400

李伟                                                                   1,100,700 人民币普通股       1,100,700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
国投海中湾 2 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                                        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
信托计划

山东海中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
                                                                       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
中湾(中信)基金 1 号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
国投海中湾(齐鲁)3 号证券投资集                                       1,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00,000
合资金信托计划

曹卫萍                                                                  991,800 人民币普通股          991,800

杨明友                                                                  977,100 人民币普通股          977,100

刘士平                                                                  891,372 人民币普通股          891,372

                                   1、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许伟明、徐琦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股东持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2、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
明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
                                   人的情况。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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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上年年末余额减少95.93%,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收回上期购买的理财产品影响所致;
2、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比上年年末余额增加660.55%,主要系公司预付软件款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比上年年末余额增加51.77%,主要系本期员工借款增加所致;
4、短期借款期末余额比上年年末余额增加49.30%,主要系公司本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3、应付账款期末余额比上年年末余额增加51.50%,主要系应付未付采购货款增加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上年年末余额减少72.14%,主要系本期支付上年年末员工福利影响所致;
5、应付利息期末余额较上年年末余额增加229.73%,主要为应付未付控股股东之资金拆入利息;
6、递延收益期末余额较上年年末余额增加71.08%,主要系公司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影响所致;
7、股本、资本公积期末余额较上年年末余额分别增加100%、减少71.39%,主要系报告期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影响所致;
8、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087.68%,主要系公司的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9、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61.16%,主要系公司本期坏账损失减少所致;
10、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98.25%,主要系上期处置股权投资取得的收益及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少
双重影响所致;
11、营业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56.52%,主要系报告期利息费用增加及投资收益减少双重影响所致 ;
12、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5.40%,主要为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
13、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1.20%,主要系公司利润总额下降导致;
14、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417.08%,,主要系公司收回前期销售货款增加所致;投资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99.44%,主要系去年同期公司支付现金购买写字楼及对外股权投资影响所致;筹资活
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减少111.81%,主要系上年同期向控股股东资金拆入1.7亿元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9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
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                                            详见 2015 年 10 月 26 日刊登在《证券时
并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                                           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
                                          2015 年 10 月 26 日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                                             的相关公告。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
关议案。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520,833,000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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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含本数),其中新力达集团认购不超
过 208,333,200 股、伟宸信息认购不超过
52,083,300 股、沈培今认购不超过
165,416,500 股、博启彰驰认购不超过
95,000,000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
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
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中国证监
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
                                                       人许伟明、徐琦
                                                       已出具《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诺
                                                       函》,承诺:“1、
                                                       不直接或间接
                                                       从事、参与、发
                                                       展、投资与股份
                                                       公司业务相同
                                                       或相类似的业
                                                       务或项目,也不
                                                       为其自身或代
                                                                                                    截至报告期末,
                                                       表任何第三方 2010 年 04 月 13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许伟明、徐琦                                   长期         不存在违反承
                                                       成立、发展、参 日
                                                                                                    诺行为。
                                                       与、协助任何经
                                                       济实体与股份
                                                       公司进行直接
                                                       或间接的竞争。
                                                       2、除在股份公
                                                       司或其下属公
                                                       司担任职务外,
                                                       不在业务与股
                                                       份公司相同、类
                                                       似或在任何方
                                                       面构成竞争的
                                                       其他经济实体


                                                                                                                   7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中担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或
核心技术人员。
3、不利用对股
份公司的了解
及获取的信息
直接或间接从
事、参与与股份
公司相竞争的
业务或活动,并
承诺不直接或
间接进行或参
与任何损害或
可能损害股份
公司利益的其
他竞争行为。该
等竞争包括但
不限于:利用在
股份公司的控
制地位怂恿、诱
使或以其他任
何方式致使股
份公司的高级
管理人员及核
心技术人员泄
露股份公司的
商业秘密与核
心技术,或者离
开股份公司;不
正当地利用股
份公司的无形
资产;在广告、
宣传上贬损股
份公司的产品
形象与企业形
象等。4、不向
业务与股份公
司相同、类似或
在任何方面构
成竞争的其他
经济实体或个
人提供专有技
术或提供销售
渠道、客户信息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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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商业秘密。5、
                                            本人将促使本
                                            人拥有控制权
                                            的任何经济实
                                            体遵守上述承
                                            诺,若本人或本
                                            人控制的任何
                                            经济实体未履
                                            行上述承诺给
                                            股份公司造成
                                            损失的,本人将
                                            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持股 5%以
                                            上主要股东深
                                            圳市新力达电
                                            子集团有限公
                                            司出具《避免同
                                            业竞争的承诺
                                            函》,承诺:“1、
                                            不直接或间接
                                            从事、参与、发
                                            展、投资与股份
                                            公司业务相同
                                            或相类似的业
                                            务或项目,也不
                                            为其自身或代
                                            表任何第三方
                             深圳市新力达                                              截至报告期末,
                                            成立、发展、参 2010 年 04 月 13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电子集团有限                                     长期     不存在违反承
                                            与、协助任何经 日
                             公司                                                      诺行为。
                                            济实体与股份
                                            公司进行直接
                                            或间接的竞争。
                                            2、不利用对股
                                            份公司的了解
                                            及获取的信息
                                            直接或间接从
                                            事、参与与股份
                                            公司相竞争的
                                            业务或活动,并
                                            承诺不直接或
                                            间接进行或参
                                            与任何损害或
                                            可能损害股份
                                            公司利益的其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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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竞争行为。3、
                                                    不向业务与股
                                                    份公司相同、类
                                                    似或在任何方
                                                    面构成竞争的
                                                    其他经济实体
                                                    或个人提供专
                                                    有技术或提供
                                                    销售渠道、客户
                                                    信息等商业秘
                                                    密。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50.00%   至                       0.00%
度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566.43   至                     1,132.85
间(万元)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132.85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财务费用增加导致净利润下降;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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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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