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2016-01-09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5-109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
号:2015-045),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力达集团”)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8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新力达集团通知,新力达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人:公司控股股东新力达集团
2、增持目的及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控股股东新力达集团拟响应证监会
【2015】51 号《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
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新力达集团计划在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
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增持公司股份。新力达集团承诺增持金额不少于 2,830
万元人民币,且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4、增持实施:
2016 年 1 月 7 日至 2016 年 1 月 8 日,增持 3,358,077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 0.84%,成交均价 8.46 元/股,增持金额 28,396,972.87 元。本次增持计划已
经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新力达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188,8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7.25%。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新力达集团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192,158,077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8.09%。
二、增持承诺的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新力达集团严格履行增持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
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新力达集团承诺在本次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
所持有公司股份。
三、增持行为的合规性
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关于
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
定的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
本次增持公司股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