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关于终止转让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2016-03-05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6-011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转让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4 年 5 月 20 日,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亚美斯通转让部
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将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亚美斯通”)30%的股权,转让给徐琦、徐燕、李向琼、孙海燕、陈林丽 5
名自然人,转让比例分别为:18%、3%、3%、3%、3%。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将以
亚美斯通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作价依据。截止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
亚美斯通净资产为 50,112,736.55 元,按转让的股权比例计算,与徐琦、徐燕、
李向琼、孙海燕、陈林丽的交易价格分别为:9,020,292.57 元、1,503,382.10
元、1,503,382.10 元、1,503,382.10 元、1,503,382.10 元。股权转让后亚美斯
通为合资公司,新亚制程持有 70%的股权,仍为亚美斯通的控股股东。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14 年 5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指定中小板信息披露网站披
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亚美斯通转让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终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原因
为适应 2016 年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结合公司现实情况及未来的发展,
公司对战略布局进行微调,公司决定终止转让全资子公司亚美斯通部分股权。
三、终止本次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终止转让公司全资子公司亚美斯通部分股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终止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决策范围,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四、终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拟受让亚美斯通股权的交易对方未签署任何协议,因此,终止本次
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也不会对本公司当期损益及股东权益
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