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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亚制程: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16-11-08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6-089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制程”或“公

司”)于 2016 年 11 月 1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公司管理部下发

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6】第 474 号),对截至 2016 年 10 月

28 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力达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92,158,07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09%。

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 173,420,268 股,占其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90.25%,占公司总股本的 43.40%,表示关注,并要

求公司了解并说明新力达集团质押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所获得资金的

用途,该部分质押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以及新力达集团针对平仓风

险拟采取的应对措施,新力达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是否存在发生变化的

风险。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对该事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和梳理,

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的股票质押情况

    截止 2016 年 11 月 7 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

限公司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     质押股数                                           质押股份占其
                        股份冻结日期          质权人
  称         (股)                                             所持股份比例

          16,600,000     2015-11-16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8.6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30,000,000     2015-12-29                             15.61%
                                           公司深圳分行

          21,860,000     2016-04-07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38%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0     2016-04-21                             15.61%
                                             深圳分行

           8,870,000     2016-04-21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62%
新力达
  集团
           9,200,000     2016-06-2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79%

          11,406,845     2016-07-08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94%

           5,703,423     2016-09-13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97%

          29,550,000     2016-09-28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5.38%

          10,230,000     2016-10-25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5.32%

 合计     173,420,268      ——                ——             90.25%

        二、新力达集团上述股票质押所获得资金的用途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上述质押合同并与公司控股股东新力达集团

就相关事项进行确认,截至 2016 年 11 月 7 日,新力达集团通过质押

股份合计获得资金人民币 8.55 亿元。新力达集团股票质押所获得资

金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及对外投资。

        三、是否存在平仓风险及采取的应对措施

        新力达集团质押股份的平均预警线为质押成本价的 159%,平均

平仓线为质押成本价的 138%;按照截至 2016 年 11 月 7 日股票收

盘价计算,质押股票的平均履约保障比例约为 234%,高于预警线和

最低线,具有较大的安全边际。
    根据新力达集团的说明,于前述股份质押相关的融资合同到期

后,新力达集团将按时偿还质押借款本息并解除股票质押。新力达集

团资产较为充足,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融资渠道较为畅通,不存在

质押股权被平仓的风险。若公司股价下跌导致上述质押股份出现预警

风险,新力达集团将积极采取追加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确保质

押的股份不被强制平仓。

    根据相关质押合同关于平仓条款的约定、公司近期股价走势以及

新力达集团为防止平仓风险拟采取的措施,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本

回复出具日,新力达集团上述股份质押风险可控,尚无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的风险。

    四、其它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事项。

    公司将继续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确保在

业务、财务及资产等各方面保持独立,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情形的

发生。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或者控制公司情况发生变

化,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