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2017-04-27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7-031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我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深
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公司与深圳市多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利工贸”)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16)粤 03 民终 6719 号《民事裁定书》,现将
案件基本情况及裁定结果公告如下:
一、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我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0 日收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5)深宝法公
民初字第 1298 号”传票,多利工贸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就房屋租赁合同纠
纷一案对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我公司支付拖欠的租金及利息并迁离返还租赁房屋。
我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 日收到了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5)深宝法
公民初字第 1298 号”《民事判决书》。
我公司与多利工贸均不服判决结果,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我公
司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公司与多利工贸之间的股权转让纠纷(案号为
(2015)深罗法民二初字第 5840 号),本案须以该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案
尚未审结为由申请中止本案诉讼。
本次诉讼案件及公司与多利工贸之间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的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及 2016 年 3 月 5 日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89)及《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6-014)。
二、诉讼事项的裁定结果
我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粤 03 民终 6719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结果如下:
“在本案中,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双方在股权转让交
易中是否有约定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无需支付房屋租金,深圳市多
利工贸有限公司在本案中有关返还房屋的诉讼请求能否成立,都必须以(2015)
深罗法民二初字第 5840 号案件的审理结果,包括该案对股权转让合同的内容、
效力及能否继续履行的认定结果为依据,在(2015)深罗法民二初字第 5840 号
案件尚未审理终结的情况下,本案应当中止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第
一百七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中止本案诉讼。”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
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关于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以及公司采取的应对
措施,公司已于前述公告中进行说明及提示。公司将及时关注诉讼的进展,并及
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2016)粤 03 民终 6719 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