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红葆)2018-04-11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罗红葆)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在 2017 年度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遵循职业操守,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在任期内出席了 2017 年度公司召开的
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本人因任职期满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现就本人 2017 年度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出席会议情况
自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以来,2017 年,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议、
5 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均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度届
期内召开 投票情况(反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股东大会列席
董事会次 对次数)
数
9 6 6 0 0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7 年度本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对任期
内需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进行审慎核查,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原则,详
细了解并关注公司日常运作情况,基于本人独立、客观判断,就下述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时间 董事会会议届次 事项内容 意见类型
2017 年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
2 月 13 同意
会议 人员的独立意见
日
1. 关于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
立意见;2. 关于聘请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2017 年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案的独立意见;3. 关于 2016 年利润分配预案
4 月 25 同意
会议 的独立意见;4. 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对
日
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5. 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出售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
2017 年 7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
见;3.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月 12 日 (临时)会议
的独立意见;4.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独立意
见。
1.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
2017 年 8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
立意见;2. 关于补选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同意
月7日 (临时)会议
独立意见。
1. 关于 2017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2017 年 8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和独立意见;2. 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同意
月 22 日 会议
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3.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年度任期内,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及战
略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2017 年 1 月 9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议案。
2、2017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2016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议案。
3、2017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7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
作报告》等议案。
(二)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1、2017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7 年发展规划》、《关于出售
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
2、2017 年 8 月 7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等议案。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出席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7 召开的一次会议,讨论了公司的薪酬政策及
激励制度,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完善公司
激励与考核机制。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17 年任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动态、财务状况、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等情况,除参加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外,还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沟通和检查,听取公司管理层
对相关事项的汇报,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五、保护股东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情况
本着维护中小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积极督促公司严格遵照《深圳
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的规定和指引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2、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监督情况
报告期任期内,多次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现场考察,查阅有关资
料,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对公司提出的议案进行客观公正的审议,切实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六、其它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17 年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本人勤勉
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能。现本人已离职,不再
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
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七、联系方式
姓名: 罗红葆
电子邮箱:89115961@qq.com
罗红葆
2018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