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新亚制程: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4-11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8-021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3 月 22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
了全体董事,并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 09: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卜功桃先生、胡大富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
席。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许雷宇先生主持,与会
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7 年度总经理工作
报告》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2017 年年度报告》中的“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王军先生、麦昊天先生、卜功桃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
要》
       《 2017 年 年 度 报 告 》 详 细 内 容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度公司合并营业收入
为 812,610,818.20 元,合并净利润为 64,962,148.77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为 126,715,043.73 元。
       为了更好地回报全体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充分考虑公司利润水平、保证
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基础上,根据《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出以下现金分红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503,766,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10,075,332 元(含税),不送红
股,不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使用。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
战略的需要,从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出发,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该预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各项内控制
度,形成了比较系统完善的公司治理框架。在 2017 年度中,公司内部控制均能
按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规范动作,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
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能够认真、客观的对待内部控制中存在的
问题,能够及时通过整改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因此认为:公
司编制的《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
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聘请 2018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担
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
独立审计意见,董事会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
况进行审计。自受聘担任公司外部审计机构以来,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的要求从事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严格遵守了会计师事务所的执
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良好履行了双方所
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
关会计准则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
有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
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
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特制定了《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
划》。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程序符
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能实现对投资
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能够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
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有利于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对公
司本次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无异议。
    《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
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拟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金属防腐蚀的研发、生
产、销售”,并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的相关内容,最终以工商部门批复为
准。《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并授权管理
层办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章程备案等手续。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