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18-04-1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新亚制程(002388)
保荐代表人姓名:杜存兵 联系电话:021-60453962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如鲲 联系电话:021-60453987
一、 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保荐代表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
指引》等规章制度 的要求,审阅了新亚制程历次公开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披露的信息,督促并指导新亚制程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三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工作细则、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内部审计制度、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公司已经建立了较
为完善的规章制度,在持续督导期,公司严格执行以
上制度并规范运行。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2017 年 7 月,新亚制程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主体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
美斯通”)与保荐券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对募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确保募集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
2、本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情况进行了 1 次现场核查,了解募集资金专户
中资金情况和具体使用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无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无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无
2018 年 1 月 18 日至 19 日,保荐代表人对新亚制
程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募集资金使用以及经营业
5.现场检查情况
绩等方面进行现场检查,出具了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并及时报送交易所。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三季
度报告,公司 2017 年 1-9 月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6,065.9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73.50%,
主要系公司电子制程业务和产业配套服务等主营业务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收入增长,带动经营利润增加,以及收到被投资公司
富源科技的股东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款 3,809.91 万
元所致。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需要发行人进行整改
的问题。
5.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共发表 4 次独立意见:
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转让参股公司股
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参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核查意见》。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关注事项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保荐机构严格按照证监会公告[2009]5 号《证券发行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的要求搜集整理并归档
保管各类保荐业务相关工作底稿。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8 年 1 月 18 日
民生证券培训小组在新亚制程会议室以现场授课、组
织集中讨论与发送学习资料自学相结合等方式对公司
(3)培训的主要内容 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
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规范、股东董监高减持新
规等相关内容,并结合相关案例组织进行了讲解、讨
论。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 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问题 采取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 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财 务 无 无
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无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术 无 无
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再融资时,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作出控股东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 是 不适用
的承诺和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
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2、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
司、许伟明、徐琦、张东娇、江西
伟宸、沈培今、博启投资自新亚制
程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
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不存在减 是 不适用
持新亚制程股份的情况及自本承诺
函出具之日至新亚制程本次非公开
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无减持新亚制
程股份的计划的承诺
3、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
司、许伟明、徐琦、张东娇、江西
是 不适用
伟宸、沈培今、博启投资承诺参与
认购的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所获配的股票自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新股上市之日
起锁定 36 个月。
4、许伟明、徐琦承诺不越权干预公
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 是 不适用
益的承诺。
5、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和许伟明承诺将其控股子公司名下
位于惠州博罗县金杨工业区的土地
是 不适用
和厂房无限期优先租赁给新亚制程
使用并承担子公司由于厂房搬迁所
产生的一切直接经济损失。
6、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承诺按照不低于原交易价格受让公 是 不适用
司所持有的富源科技全部股权。
四、 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
无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
限公司 2017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杜存兵 王如鲲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