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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亚制程:关于2017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18-05-07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8-036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公告编号:2018-029)。
    2018 年 5 月 4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达集团”)《关于提请增加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
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新力达集团提议将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2018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银行授信计划的
议案》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提请 2017 年度股东大
会进行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 2 日内发出股
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经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力达集团持有公司 233,824,717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6.42%。新力达集团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要求;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案和
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根据以上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公司对 2018 年 4 月 11 日发布的《关于召
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补充通知如下(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内容外,其
他议案保持不变):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表
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5 月 17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5 月 16 日—2018 年 5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6 日下午 3:00 至 2018 年 5 月 17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 年 5 月 11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18 年 5 月 11 日(星期五)下午 3 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因故不能出席会
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要是本公司股东(授
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
   区)1 栋 306A)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7、《关于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10、《关于 2018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银行授信计划的议案》;
   11、《关于增资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中第 1-9 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10 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第 11-12 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
及 2018 年 5 月 5 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议案 9 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议案 11-12 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许
伟明、江西伟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此外,会议还将听取《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 2018 年 4 月 11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上述所有议案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
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4.00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7.00         《关于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00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           √
                    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10.00         《关于 2018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银行授信          √
                    计划的议案》
      11.00         《关于增资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2.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            √
                    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
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办
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2、 登记时间:2018 年 5 月 14 日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5:00。
   3、 登记地点: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 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5、 联系办法: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 栋 306A
   联系人:彭聪
   电话:0755-23818518
   传真:0755-23818685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
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4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88”,投票简称为“新
       亚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2017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4.00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7.00          《关于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8.00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         √
                     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10.00          《关于 2018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银行授信        √
                     计划的议案》
      11.00          《关于增资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2.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          √
                     案》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
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5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新亚电子制
 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会议表决权。(注:没有明确投
 票指引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第 1-12 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
                     有提案
    1.00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4.00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
         报告》
    7.00 《关于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            √
         的议案》
    8.00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                 √
         (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
    9.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              √
         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10.00 《关于 2018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            √
         银行授信计划的议案》
   11.00 《关于增资收购股权暨关联交              √
         易的议案》
   12.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              √
         担保的议案》
 (注:①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示;② 委
 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