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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亚制程: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19-03-29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9-017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2018 年 10 月 9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择机进行股份
回购,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回购股份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 元/股(含 7 元/股)。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披露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报告书》。上述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
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19 年 3 月 28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298,1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0592%,最高成交
价为 5.9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91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768,375 元(不含
手续费)。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
相关规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 年 3 月 28 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累计成交量为 87,777,100 股。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
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
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0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