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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亚制程: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4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度,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积极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规范监事会日常监督和议事行为,有效的发挥了监事会
的监督作用。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十次会议,会议主要情况如下:
    (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
    2018 年 1 月 15 日,公司以现场及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拟参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的相关公告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分别刊登在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2018 年 4 月 10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9、《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的相关公告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分别刊登在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2018 年 4 月 27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四)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2018 年 5 月 4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增资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的相关公告于 2018 年 5 月 7 日分别刊登在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2018 年 6 月 7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签订<云霞 16 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2、《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的相关公告于 2018 年 6 月 8 日分别刊登在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18 年 8 月 28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公司拟终止参与云霞 16 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议案》;
    4、《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的相关公告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分别刊登在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2018 年 9 月 14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2、《关于子公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的相关公告于 2018 年 9 月 15 日分别刊登在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8 年 10 月 22 日,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的相关公告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分别刊登在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
    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的相关公告于 2018 年 12 月 1 日分别刊登在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
    2018 年 12 月 7 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
    该次会议决议的相关公告于 2018 年 12 月 8 日分别刊登在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根据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决策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
度,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管人员能够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无违反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对 2018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经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
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表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能够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
执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去向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损
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的对外投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股东的权益,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议案,监事
会认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的利益。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
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董事会出具的《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
制状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该制度,及时登记并报备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交
易,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三、2019 年工作规划
    2019 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监督管理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
利益。其次,将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提高监督管理能力,更好的履行公司赋予
的权利。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