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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亚制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24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9-032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
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
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其他未变更部
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修
订内容与公司相关的主要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
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
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
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
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
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
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
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
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金融工
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

    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将会使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
具相关信息,包括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等,对公司当期及前
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
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
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对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规定,同时也
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此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的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对公司 2018 年度及以前年度的损益、资产总额、净资产
不产生影响;公司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