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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亚制程: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2019-09-26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9-065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现有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结合公司自身具
体情况以及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现将公
司本次债券发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将公司的实际
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经认真自查,公司符
合现行公司债券监管法规政策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一) 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
内确定。

   (二)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以公开方式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在获得债
券主管部门核准后,可以采取一次发行或者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三) 发行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
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或含权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
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四)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发行。

    (五)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司业务的流动资
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根据公司实际需求情况确定。

    (六)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
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进行询价,具体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和承销商根据债券
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并且届时确定的利率将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七) 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
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八) 增信方式

    本次发行拟采用担保方式作为公司债券增信措施。具体担保方式和增信措施
相关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九) 承销方式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十) 发行对象及配售方案

    本次公司债券拟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
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

   (十一)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具体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和承
销商根据债券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十二)   偿债保障措施

    为有效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预计不能
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釆取如下措施:
    1、 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 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 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 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三)   上市场所

    本次发行在获得债券主管部门核准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十四)   决议有效期

    本次债券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同时,将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
署授权事项范围内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具体授权事项包括但不
限于:
   1、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
际情况,制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和其他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
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设置、担保安排及
偿债保障措施、信用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
等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和上市有关的事项;
    2、 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开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并签署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 具体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发行和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
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申报、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
协议、合约、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并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
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拟用于补充公司业务的

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内,根据本次债券募集资
金的实际到位时间和项目资金需要,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尽可能节省
公司利息费用的原则灵活安排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事宜,包括具体用途及金额、
比例等;
    5、 本次发行在获得债券主管部门核准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上市
事宜;
    6、 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款项的接收、存储及划转活动;

开立专项偿债账户,用于偿付本金、利息资金的归集及兑付;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7、 在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
少釆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8、 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依据监
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9、 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
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10、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和上市相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将自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公司债券的所有相关
授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有关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公开发行条件,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本次发行
公司债券的方案合理可行,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现有融资结构,
合理控制公司整体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有助于提高本次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的工作效率。基于上述情况,同意公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推进相关工作,
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