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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亚制程: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20-01-10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0-002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收
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发出的传票,深圳市多利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
利工贸”)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对公司提起诉讼,要求
支付拖欠的租金及利息并迁离返还租赁房屋。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3 日收到深圳
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判决书》(2015)深宝法公民初字第 1298 号,一
审主要判决内容如下: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返还承租的位于深圳市光明新
区公明办事处玉律社区工业区多利工贸公司厂房一栋(深房地字第 8000103025
号);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 2015 年 9 月 24 日前的租金
633,800 元(此后的租金按每月 27,230 元的标准计至搬离之日止);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逾期返还房屋的违约金
54,460 元;

    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9 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于 2019 年 6 月收
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粤 03 民终 6719 号《民事判决书》,
主要判决内容如下:

    一、维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5)深宝法公民初字第 1298 号民事判
决第一项和第二项;

    二、撤销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5)深宝法公民初字第 1298 号民事判
决第三项和第四项;

    三、驳回深圳市多利工贸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上述案件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6 日、2016 年 3 月 5 日及 2019
年 6 月 29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5-089)、《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6-014)
及《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6)。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在收到案件二审判决结果生效后积极履行判决结果,针对生效判决确定
的金钱给付义务,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6 月 20 日及 2019 年 7 月 17 日将判决书确
定的租金及执行费等相关费用支付至指定账户。

    为履行判决书中有关返还承租厂房的义务及兼顾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开
展,公司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包括:1、公司已将名下位于惠州的闲置土地和厂房
优先租赁给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新材料”)
及深圳市库泰克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库泰克”),现已完成厂房搭
建及部分搬迁工作;2、新亚新材料及库泰克积极找寻符合工厂生产要求的新场
地,已签署新的厂房租赁合同且正处于实施搬迁阶段。

    同时,公司积极与多利工贸进行友好协商,公司委托代理人及多利工贸委托
代理人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光明法庭就厂房搬迁事宜
达成和解方案,双方协商同意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5 日前搬离厂房,双方委托代
理人均同意上述和解方案并在执行笔录上签字确认。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
裁等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及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子公司新亚新材料及库泰克均已找寻符合工厂生产要求的新场地,已签
署新的厂房租赁合同且正处于实施搬迁阶段,子公司将在和解方案规定时间内顺
利完成搬迁工作,该案件对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
案件涉及的租金费用公司已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计提并计入当期损益。因此,
该案件结果对公司的利润不会造成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执行笔录》。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01 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