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28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0-025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
和 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
知》[财会(2019)16 号],根据上述财政部通知规定和要求,公司按照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公司根据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
政策”的情形。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影响如下:
审批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程序 合并 母公司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
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 分为“应收票据”和“应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
账款”,“应收票据”上年年 收账款”,“应收票据”上
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
末 余 额 16,064,647.93 元 , 年 年末余 额 5,371,270.51
据”和“应收账款”列示;“应 董 事
“应收账款”上年年末余额 元,“应收账款”上年年
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 会
736,155,957.06 元; 末余额 74,698,146.15 元;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 拆分为“应付票据”和
账款”,“应付票据”上年年 “ 应 付 账 款 ”,“ 应 付 票
审批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程序 合并 母公司
末 余 额 26,438,871.40 元 , 据”上年年末余额 0 元,
“应付账款”上年年末余额 “应付账款”上年年末余
96,293,443.85 元。 额 74,088,132.06 元。
(2)在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下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新增“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 董 事
产终止确认收益”本期金额 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本期
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 会
0 元。 金额 0 元。
目。比较数据不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及 2019 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资产总
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对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
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此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
的合理变更和调整,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规定,同
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无重
大影响;公司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