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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亚制程: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邱普)2020-04-28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邱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在 2019 年度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遵循职业操守,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出席了 2019 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
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出席会议情况

    自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任期内,2019 年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议、1 次股东大会。董事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度届

期内召开                                              投票情况(反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股东大会列席
董事会次                                               对次数)

   数


   3           3             3              0              0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 年度本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对需发
表独立意见的议案进行审慎核查,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原则,详细了解
 并关注公司日常运作情况,基于本人独立、客观判断,就下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董事会会议届次        时间                        事项内容                  意见类型



第五届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和聘任公司高
第一次(临时)                                                                  同意
                 11 日             级管理人员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9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独立
第三次(临时)                                                                  同意
                 日                意见
         会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年度,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
 行职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了建议,积极推动了
 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本人任职提名委员会期间,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
 条例》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
 序提出了建议,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本人任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期间,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积极组织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绩
 效进行评估和考核,审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监督公司薪酬
 制度和激励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19 年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动态、财务状况、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等情况,除参加公司
董事会外,还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沟通和检查,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相关事项的汇
报,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五、保护股东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情况

    本着维护中小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积极督促公司严格遵照《深圳
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的规定和指引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2、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现场考察,查阅有关资料,深入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对公司提出的议案进行客观公正的审议,切实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六、其它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19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 2020 年本人
将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继续加强同公司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积极
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加强对社会公众股东的保护意识,保
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并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经验给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提出合
理化建议。

    七、联系方式

    姓名:邱普

    电子邮箱:qiupu618@vip.163.com

                                                     独立董事:邱普
2020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