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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亚制程: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昊)2021-04-13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高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在 2020 年度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遵循职业操守,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出席了 2020 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
 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议、2 次股东大会。董事会议、股东大会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合法
 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度届
 期内召开                                                投票情况(反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股东大会列席
 董事会次                                                  对次数)
   数
    4            2              2               0              0               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对需发
 表独立意见的议案进行审慎核查,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原则,详细了解
 并关注公司日常运作情况,基于本人独立、客观判断,就下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董事会会议届
                       时间                         事项内容                   意见类型
    次

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4 日   1、关于 2020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同意
 第六次会议                          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

                                                      意见

                                     4、关于 2020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独立意见

                                         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 2020 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2020 年 10 月 27 日                                             同意
 第七次会议                                         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年度,作为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
 员会委员履职情况如下:
     本人任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期间,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积极组织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绩
 效进行评估和考核,审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监督公司薪酬
 制度和激励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条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审计委员会会议,并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
 控制、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定期报告进行了审阅,认真听取有关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及时地提出了自己的专业性意见,切实履行了审
 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任职战略委员会期间,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规定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审议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0 年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动态、财务状况、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等情况,除参加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外,还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沟通和检查,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相
关事项的汇报,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五、保护股东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情况
    本着维护中小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积极督促公司严格遵照《深圳
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的规定和指引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2、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多次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现场考察,查阅有关资料,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
行情况。对公司提出的议案进行客观公正的审议,切实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六、其它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 2021 年本人
将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继续加强同公司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积极
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加强对社会公众股东的保护意识,保
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并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经验给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提出合
理化建议。
    七、联系方式
    姓名:高昊
    电子邮箱:gh@lonking.cn


                                                         独立董事:高昊
                                                        2021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