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麦昊天)2021-04-13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麦昊天)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在 2020 年度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遵循职业操守,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出席了 2020 年度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
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出席会议情况
2020 年,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议、2 次股东大会。董事会议、股东大会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合法
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度届
期内召开 投票情况(反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股东大会列席
董事会次 对次数)
数
4 4 4 0 0 2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对需发
表独立意见的议案进行审慎核查,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原则,详细了解
并关注公司日常运作情况,基于本人独立、客观判断,就下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董事会会议届次 时间 事项内容 意见类型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 2020 年 3 月 10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
同意
次(临时)会议 日 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对外担保
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关于 2019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
见
3、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的独立意见
4、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情况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6、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 2020 年 4 月 27
7、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 同意
次会议 日
行及其他金融类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暨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
立意见
9、关于选举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
立意见
10、关于收购股权业绩承诺 2019 年实现
情况的独立意见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
独立意见
1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 2020 年 8 月 24 1、关于 2020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
同意
次会议 日 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独立意见
4、关于 2020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独立意见
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 2020 年 10 月 27 关于 2020 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
同意
次会议 日 备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年度,作为第五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
员履职情况如下: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条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并对公司的内部审
计、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定期报告进行了审阅,认真听取有关公司生产
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及时地提出了自己的专业性意见,切实
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任职战略委员会期间,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规定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审议并提出建议。
本人任职提名委员会期间,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
条例》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
序提出了建议,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0 年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动态、财务状况、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等情况,除参加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外,还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沟通和检查,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相
关事项的汇报,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五、保护股东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情况
本着维护中小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积极督促公司严格遵照《深圳
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的规定和指引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2、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多次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现场考察,查阅有关资料,
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
行情况。对公司提出的议案进行客观公正的审议,切实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六、其它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 2021 年本人
将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继续加强同公司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积极
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加强对社会公众股东的保护意识,保
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并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和经验给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提出合
理化建议。
七、联系方式
姓名:麦昊天
电子邮箱:13798386920@139.com
独立董事:麦昊天
2021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