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2021-04-13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1-015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公司拟与关联方武汉欧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欧众”)、深
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达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及其他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达成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1 年度关联交易总
金额不超过 650 万元。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 2021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联董事许雷宇先生、徐琦女士、许珊怡女士、胡丹女士进行了回避表
决,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序 2020 年预计 2020 年实际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号 发生额 生额
1 房屋租赁(出租、 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8.59
180.00
2 承租) 深圳市新力达新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12.31
小计 180.00 30.90
3 采购材料 武汉欧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50.00 111.41
小计 150.00 111.41
4 汽车服务(购买、 深圳市新力达新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12.06
150.00
5 维修) 深圳市新力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16.37
小计 150.00 28.43
合计 480.00 170.74
公司 2020 年度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均在 2020 年度预计金额范围内,未
发生超出预计范围的关联交易。
(三)预计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根据 2020 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预测 2021 年关联交易情况,具
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关联交 截至 2021 年
关联交易类 2021 年预 2020 年实
序号 关联人 易定价 3 月 31 日已
别 计发生额 际发生额
原则 发生金额
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
房屋租赁(出 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其
1 实行市 200.00 2.83 30.90
租、承租) 他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场调节
的关联方
价,由
武汉欧众科技发展有限公
2 采购材料 双方协 300.00 43.02 111.41
司
商确定
汽车服务(购 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
3 150.00 1.03 28.43
买、维修) 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合计 650.00 46.88 170.74
二、主要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425531U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徐琦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 栋 303A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汽车销售(不含小轿
车);物业管理;制冷产品、机械设备的研发与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
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341,263.28
净资产 122,757.49
营业收入 292,151.09
净利润 5,747.85
(2)武汉欧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2581827419J
注册资本:8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卢曦
住所:武汉市江岸区汉黄路 888 号岱家山科技创业城 7 号楼 1 单元 4 楼
经营范围:防止金属腐蚀的产品的开发、制造和销售;集成电路的设计、开
发及产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627.01
净资产 553.62
营业收入 151.37
净利润 -8.05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以上关联交易属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并经双方协
商确定,遵循公平、合理原则。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与上述公司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产品销售、采购、劳务、租赁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
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遵循市场经济规律,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
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
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召开前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预计情况的相关资料,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情况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定价
原则,符合《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
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情况的议案”。
六、监事会审议意见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审核上述关联交易
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
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