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13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积极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规范监事会日常监督和议事行为,有效的发挥了监事会
的监督作用。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会议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 届次 议案 时间
第五届监事会
2020 年 3
1 第四次(临时)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月 10 日
会议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第五届监事会 2020 年 4
2
第五次会议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月 27 日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
自查表>的议案》
《关于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 2020 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类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关于收购股权业绩承诺 2019 年实现情况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五届监事会 2020 年 8
3 《2020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第六次会议 月 24 日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 2020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2020 年
第五届监事会
4 10 月 27
第七次会议
《关于 2020 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日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根据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决策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
度,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管人员能够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无违反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对 2020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经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
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能够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
执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去向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损
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的对外投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股东的权益,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议案,监事
会认为: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
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董事会出具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
制状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该制度,及时登记并报备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交
易,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三、2021 年工作规划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监督管理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
利益。其次,将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提高监督管理能力,更好的履行公司赋予
的权利。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