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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亚制程: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1-05-12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1-032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已于 2021 年 5 月 8 日以
书面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 11:00 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许庆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
效。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限制性股票,根
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数量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为: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 56 人调整
为 55 人;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825.75 万股调整为 824.75
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70.75 万股调整为 669.75 万股。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数量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授予条件成就,确定 2021 年 5 月 11 日为首次授予日,该授予日符合《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禁止授予权益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同意确定 2021 年 5 月 11 日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并同意公司向
55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669.75 万股,授予价格为 2.87 元/股。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