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新亚制程: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5-12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履职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议
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
予数量的独立意见

       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限制性股票。公
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
予数量。

       二、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
见

       1、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5 月 11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及《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中关于授予的各项条件均已满足。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本
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
格。
    3、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认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筹,公司不存
在为激励对象依本次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
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及反担保。

    5、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授予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5 月 11
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55 名激励对象授予 669.75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为 2.87 元/股。




                                          独立董事:麦昊天、高昊、邱普

                                                 2021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