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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亚制程:关于与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21-07-27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1-039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协议”)属于双
方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具体签署和实施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深圳
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制程”或“公司”)将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具体合作事项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本协议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意向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亦不构
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程度需视具体项
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 协议签署概况

    2021 年 7 月 23 日,新亚制程与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格力金投”)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秉承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
以共同发展和长期合作为目标,达成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二、 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格力金投成立于 2017 年 5 月 18 日,注册资本 70 亿元人民币,是珠海格力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集团”)全资控股的重要子企业和进行产业投资、
资本运营的主体平台。格力集团成立于 1985 年 3 月,经过 36 年的发展,已成为
珠海市国有龙头企业、珠海市首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企业主体资信评级 AAA,
业务涵盖产业投资、建设投资、建筑安装、现代服务等多个领域。
    格力金投秉承格力集团独特的制造业基因,肩负着发挥产融结合推进实体经
济振兴作用的重任,重点开展与实体经济相关的投资基金、产业投资、资本运营、
融资担保等业务。有关格力金投的基本情况如下:
    1. 名称: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陈恩
    3. 注册资本:700000 万元人民币
    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WKEK325
    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 成立日期:2017-05-18
    7. 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唐路 1 号港湾 1 号科创园 24 栋 C 区
        1 层 248 室
    8.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资本运营管理、资产管理、资产重组与购并、财
        务顾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9.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存在关联关系
    10. 格力金投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主体,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协议的主要内容

   合作双方:
   甲方: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1.   合作内容:

   (一)经甲乙双方充分沟通,双方同意,在乙方公司注册地迁移至珠海后,
乙方拟引入甲方所控制的下属投资平台企业作为乙方战略投资者,该投资平台企
业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乙方约 10%的股份。
   (二)除上述股权合作外,甲方利用其广泛的产业资源体系和丰富的投资并
购能力,协助乙方在以下领域开展合作,且双方可以根据具体合作需要进一步扩
大合作领域。
   1.资本运营领域:甲乙双方将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围绕电子领域、化工新材
料领域等开展项目投资合作等,提升乙方战略布局的广度和深度。
   2.产业合作领域:甲方将积极利用自身产业平台优势和相关产业资源,结合乙
方的发展战略要求,为乙方提供产业园区对接、产业资源对接等服务,助力甲方
在产能提升、业务拓展、新产品研发与开拓、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及供应链资金支
持等多维度提升企业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三)双方同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将乙方的注册地迁移至珠海
市高新区,并逐步在珠海市设立电子制程及其产业配套服务等的相关业务的研发、
销售中心,充分发挥珠海市高新区资源和产业优势,形成驱动企业和地方经济高
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2.   合作机制:

    甲乙双方共同构建合作对接机制,保障双方合作的信息通畅,高效有序。
    双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高层领导就合作事宜进行会商沟通,共同研究部署
合作事项,促进双方拓宽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内容。
    双方将各自安排相关部门及人员负责具体合作项目的联络、磋商、协作及落
实工作,推进合作项目稳步实施。

   3.   合作期限

   战略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合作期限为三年。合作期限届满后,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延长。

   4.   保密

   双方对于在合作过程中获取的政府秘密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
法规及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或要求外,任何一方不得对外披露或提供涉及双方合作
事项的任何保密信息。

   四、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与格力金投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格力金投的
产业平台优势,促进公司战略在资本运营和产业领域的进一步深入实施。同时,
若双方针对本协议约定范围展开具体项目合作,将为公司引入优质国有资本作为
战略投资人,从而优化和完善股东结构,提升公司治理能力,提高公司资信等级,
有利于促进公司整体业务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将
会产生积极影响。

   五、 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框架合作协议仅为协议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框
架性约定,涉及到后续具体合作事宜,将就具体事项另行商洽签订协议,具体实
施内容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具体合作事项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与格力金投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