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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亚制程: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7-28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1-045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临时)会议决定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
结合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8 月 12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2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
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6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1 年 8 月 6 日(星期五)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
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要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
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
栋 306A)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2、《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 2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拟提交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7 月 28 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上述所有议案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
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履行同业竞争
           1.00                                                 √
                    承诺的议案》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修订
           2.00                                                 √
                    <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
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
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2、 登记时间:2021 年 8 月 9 日 9:30—16:30

   3、 登记地点: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 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5、 联系办法: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 栋 306A

   联系人:伍娜

   电话:0755-23818518
   传真:0755-23818501

   邮箱:zhengquanbu@sunyes.cn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7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88”,投票简称为“新亚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8 月 12 日 上 午 9:15— 9:25,9:30-11:30,下 午 13:00
—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会议表决权。(注:没有
 明确投票指引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100                                           √
                        有提案
            《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履行同业
   1.00                                           √
            竞争承诺的议案》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
   2.00                                           √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注:①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示;②委
 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