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3-01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2-006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的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2 年 2 月 28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28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
场(北区)1 栋 306A);
3、召开方式:现场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许雷宇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理人共 14 人,股份总数为 236,078,73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率为 46.2479%,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3,640,2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081%。
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 5 名,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 183,038,5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8573%,鉴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其他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
关联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 2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600,0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53,040,21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率为 10.3906%,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率为
10.3906%。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二、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
了表决。
(二)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关于购买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构)筑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53,640,210 股;同意 53,388,91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5315%;反对 251,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8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1,993,800 股;同意 1,742,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股份的 87.3959%;反对 251,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
份的 12.60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梁晓华等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
2、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