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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亚制程: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6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
用公司资金的行为,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我们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认真对照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
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认为公
司已认真执行了该通知的有关规定,没有发生与该通知相违背的事项。

   (二)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对外担保审批额度为 6 亿元,期
末对外担保余额为 2.25 亿元;上述担保均为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的担保,除此
之外,公司(含下属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合
并报表范围体系的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体系外的公司提供担
保事宜的情形。

   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
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无逾期担保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控
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障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麦昊天、高昊、邱普

                                                      2022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