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湘材新材料)2022-09-03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亚制程
股票代码:00238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湖南湘材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望岳街道杜鹃路 858 号奥克斯缤纷广
场 5 号地块 1 栋 910、911、923 房-197 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零二二年九月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新亚制程”)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
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
其在新亚制程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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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第八节备查文件 ......................................................................................................... 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新亚制程、上市公司、
指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
指 湖南湘材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湘材、受让方
转让方 指 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新亚制程
标的股份 指
39,410,000 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受让新亚制程
指
交易 39,410,000 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7.76%的行为
《湖南湘材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市新
《股份转让协议》 指 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
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GP 指 普通合伙人
LP 指 有限合伙人
中盈通 指 深圳市中盈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湘江资管 指 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报告书而言,除非特别说明,
国家/中国 指
特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
长沙市国资委 指 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因四舍五入所致,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或部
分比例指标与相关数值直接计算的结果在尾数上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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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湖南湘材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望岳街道杜鹃路858号奥克斯缤纷广场5号地块1
注册地址
栋910、911、923房-197号
注册资本 16001万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中盈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卿前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4MABWECP8X1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经营范围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22-08-04 至 2072-08-03
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认缴份额99.99%)、深圳市中盈通供
合伙人名称
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认缴份额0.01%)
邮政编码 410000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望岳街道杜鹃路858号奥克斯缤纷广场5号地块
通讯地址
1栋910、911、923房-197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表: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长期居住地 境外居留权
卿前沅 男 中国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长沙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湖南湘材是中盈通与湘江资管共同成立的有限合伙企
业,中盈通作为 GP 认缴出资 1 万元,湘江资管作为 LP 认缴出资 16000 万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湖南湘材的控股股东为湘江资产,实际控制人为长沙
市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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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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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看好新亚制程未来发展前景,拟协议受让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新亚制程 39,41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7.76%),成为上市公司股东。
二、未来股份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计划。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如果根据
后续实际情况需要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自标的股份完成登记结算公司的过户登记之日起,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遵
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则减持该等标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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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
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39,410,000 股,股份种类为
无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7.76%。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增减数量 增减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湖南湘材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 39,410,000 7.76%
二、权益变动的方式
2022 年 9 月 1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了《股份转让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新力达集团持有
的上市公司股份 39,410,0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7.76%。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双方
1、转让方(甲方):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受让方(乙方):湖南湘材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本次股份转让事项
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新亚制程无限售流通股份以协
议转让的方式向湖南湘材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 39,410,000 股公司
股份(占本协议签署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7.76%)。标的股份的转让单价为每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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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币 5.274 元,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207,848,340 元(大写金额:贰亿零柒佰捌拾
肆万捌仟叁佰肆拾元整)。
(三)股份交割与转让价款的支付
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向甲方支付本次交易的各期款项均应当以满足下述
一般先决条件为前提:(1)在本协议及其相关的文件、附件中,甲方所做的陈
述和保证在所有方面均真实、准确和有效,不存在不实或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
(2)在本次交易的转让款划转至甲方指定账户前,目标公司运行稳定并且符合
过渡期安排。
2、甲乙双方同意,自甲方向乙方提交申请查询的拟转让标的股份持有状况
结果;且标的股份转让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审核确认同意,
并取得深交所合规确认意见书后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账号支付首期
款,即股份转让款的 60%(即 124,709,004 元人民币)。
因任何原因导致首期款支付的先决条件在本协议签署后 6 个月内无法满足
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甲方同意不予追究乙方相关违约责任。
3、甲乙双方同意,自首期款支付后 5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应当向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过户登记。自完成前述股份过户登记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将剩余股份转让款 83,139,336 元(即股权转让款的 40%)
人民币一次性足额支付给甲方指定账户。自上述全部资金支付完成之日起,乙方
本次交易的全部转让款支付义务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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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本次权益变动后,新力达集团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变更为 121,485,463
股 , 占 新 亚 制 程 股 份 比 例 为 23.93% ; 新 力 达 集 团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持 有
161,183,350 股,占新亚制程股份比例为 31.75%,新力达集团仍为上市公司控股
股东,徐琦仍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更。
六、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本次转让涉及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限制措施。
七、本次权益变动仍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已经交易双方各自内部审批流程审议通过,尚需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
份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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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
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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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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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湘材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授权代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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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文件;
4、《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新亚电子制程(广
东)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可以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本
报告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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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珠海市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新亚制程 股票代码 002388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望
信息披露义务人 湖南湘材新材料合伙企业 信息披露义务人 岳街道杜鹃路 858 号奥克
名称 (有限合伙) 注册地 斯缤纷广场 5 号地块 1 栋
910、911、923 房-197 号
增加 减少不变,但持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有
股人发生变化不变,但持 有无一致行动人
数量变化 无
股比例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 否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
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
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
因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导致持股比例被动
稀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持股数量:0 股
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0
股票种类:普通股
变动数量:39,410,000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比例:7.76%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39,410,000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7.76%
是否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
备注: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
增持
除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否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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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
是否不适用
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
是否不适用
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已经交易双方各自内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审批流程审议通过,尚需取得深交所合规性
确认,并在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股份
过户相关手续。
是否 不适用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已经交易双方各自内部
是否已得到批准 审批流程审议通过,尚需取得深交所合规性
确认,并在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股份
过户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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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湘材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或授权代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