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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亚制程: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12-09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2-069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
结合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2 月 26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2 月 26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2 月 19 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2 年 12 月 19 日 15:00 时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
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要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
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
栋 306A)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收购杉杉新材料            √
                    (衢州)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
        2.00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
        3.00        《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
                    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要求,公司将对上述所有议案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
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
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2、 登记时间:2022 年 12 月 20 日上午 9:30—16:30
   3、 登记地点: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 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5、 联系办法: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 栋 306A
   联系人:伍娜
   电话:0755-23818518
   传真:0755-23818501
   邮箱:zhengquanbu@sunyes.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9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88”,投票简称为“新亚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2 年 12 月 26 日 上 午 9:15—9:25,9:30-11:30, 下 午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6 日 9:15 至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 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新亚电子制程(广
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会议表决权。(注:
没有明确投票指引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收购 杉           √
           杉新材料(衢州)有限公司 51%
           股权的议案》
  2.00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 议          √
           案》
  3.00     《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反          √
           担保的议案》

(注:①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示;② 委
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