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3-082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拟与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达集团”)及其
下属公司、武汉欧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欧众”)、东莞市杉杉电
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杉杉”)及其下属公司控制的关联方发生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 2023 年度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6,800 万元。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定价 2022 年预 2022 年实际发
序号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原则 计发生额 生额
新力达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及
房屋租赁(出
1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徐琦女士控 600 321.86
租、承租)
制的关联方
实行市场调节
采购材料或产 武汉欧众,及受同一实际控制
2 价,由双方协 700 263.94
品 人徐琦女士控制的关联方
商确定
新力达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及
提供劳务或服
3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徐琦女士控 100 44.73
务
制的关联方
合计 1400 630.53
公司 2022 年度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均在 2022 年度预计金额范围内,未
发生超出预计范围的关联交易。
(三)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根据 2022 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预测 2023 年关联交易情况,具
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关联交 截至 2023 年 3
2023 年预 2022 年实
序号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易定价 月 31 日已发生
计发生额 际发生额
原则 金额
房屋租赁(出 新力达集团及其下属
1 750 121.85 321.86
租、承租) 公司
实行市
场调节
2 采购材料或产品 武汉欧众,东莞杉杉 500 123.49 263.94
价,由双
方协商
提供劳务或服 新力达集团及其下属
3 确定 50 4.45 44.73
务、购入车辆 公司
4 销售货物 东莞杉杉 5,500 1,553.41
合计 6,800 1,803.20 630.53
二、主要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425531U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徐琦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 栋 303A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汽车销售(不含小轿
车);物业管理;制冷产品、机械设备的研发与销售。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新力达集团资产总额为
324,316 万元,净资产为 176,227 万元,营业收入为 260,637 万元,归母净利润
为 1760 万元。
经查询,新力达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武汉欧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2581827419J
注册资本:8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卢曦
住所:武汉市江岸区汉黄路 888 号岱家山科技创业城 7 号楼 1 单元 4 楼
经营范围:防止金属腐蚀的产品的开发、制造和销售;集成电路的设计、开
发及产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武汉欧众资产总额为 578.55
万元,净资产为 545.93 万元,营业收入为 376.07 万元,净利润为-34.60 万元。
经查询,武汉欧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东莞市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71876852W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杨
住所:东莞市南城区亨美水濂澎峒工业区二期厂区 5 厂房
经营范围:研发、加工、产销: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材料(不含化学危
险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
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批发(不设储存)碳酸(二)甲酯、
乙酸乙酯、碳酸(二)乙酯(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危险货物运输(凭有效许可
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聘任张金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张金涛先生曾任(过去 12 个月)宁波杉杉新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东莞杉杉为宁波杉杉新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公司
认定与东莞杉杉存在关联关系。
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东莞杉杉资产总额为 33,799.40
万元,净资产为 22,321.38 万元,营业收入为 29,375.36 万元,净利润为 2,121.22
万元。
经查询,东莞杉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及自然人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
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以上关联交易属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并经双方协
商确定,遵循公平、合理原则。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根据业务需要与上述公司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的产品销售、采购、劳务、租赁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
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遵循市场经济规律,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
极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
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前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预计情况的相关资料,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情况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定价
原则,符合《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我们认为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
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关于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六、监事会审议意见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审核上述关联交易
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双方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
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