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3-04-28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亚会专审字(2023)第 01610043 号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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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1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亚会专审字(2023)第 01610043 号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新亚制
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制程公司”)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
一、新亚制程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新亚制程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
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
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
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报告期内,新亚制程公司部分业务往来资金经过多
层中间公司账户过渡后,资金最终流向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新亚制程公司在未识别上述关联
事项的情况下,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且未在新亚制程公司临时报告及相关年度定期报告
中予以披露,说明新亚制程公司的内部控制未能及时发现或有效防止未经授权且对财务报表有重
大影响的关联方交易。新亚制程公司已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自查,并对上述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了整
改。截止报告日,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已归还全部本金及利息。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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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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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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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值得强调及反思的是,报告期内,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上存在缺陷。2022
年 12 月,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
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许雷宇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89 号),
该警示函指出公司存在以下问题:未按规定披露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非
经营性资金往来,部分业务采用的收入确认方法不恰当,年报信息披露的业务经
营情况不准确、不完整。对警示函提出的问题,公司进行深刻检讨,积极进行整
改。截止报告日,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已归还全部本金及利息。部分业务收入
确认方法不恰当及业务经营情况披露不准确问题也进行了整改。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持股比例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
新亚达(香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
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
重庆新爵电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
深圳市好顺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
珠海市新邦电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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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新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
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
深圳市亚美斯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
深圳市旭富达电子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70%
深圳市库泰克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51%
深圳市巨潮嵘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
深圳市新亚制程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75%
深圳市伟新达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60%
惠州市鼎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
亚美斯通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亚美斯通全资子公司 100%
惠州市新亚惠通电子有限公司 珠海新邦控股子公司 70%
中山新力信电子有限公司 珠海新邦控股子公司 70%
深圳市新亚兴达电子有限公司 珠海新邦控股子公司 70%
以上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00%,
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财务业务层面及非财务业务层面,包括:
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个方面。具体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方面: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内部审计、货币
资金、采购与付款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对外担保控制、财务报告
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信息披露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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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财务管理、采购管
理、市场经营风险、原材料波动风险、需求下滑风险、应收账款管理风险、财务
报告质量、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投资(并购)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
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总体执行情况
1、内控控制环境
(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
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三会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
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能够做到各司其职、规
范协作。同时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以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公
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运行情况良好。
(2)组织架构
根据公司经营活动的状况,公司组织结构逐步向更灵活、高效的形式发展,
已建立起了较为科学、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便于由上而下、由下而上或横向的
信息传递。公司按照公司业务、管理与内部控制的需要设置了相应的各种业务管
理部门,各业务管理部门之间职责明确,公司制定了各业务管理部门的内部管理
制度与员工手册。
(3)内部审计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明确了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开
展工作,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保证了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
性。审计部根据相关法规和审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财务、经营活
动、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监督和检查、对检查和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进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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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提出相应的审计建议和处理意见,对重大的缺陷可直接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
本报告期内,审计部开展了多项审计工作,审计项目包含经营效益审计、应收账
款专项催收审计、费用专项审计、财产清查审计、高管离任审计等。
(4)人力资源政策
本公司已建立了关于人事行政等一系列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和流程指引,对
员工招聘、晋升、绩效考核、薪酬、奖惩等进行明确规定,确保相关人员能够胜
任;制定并实施针对性培训的计划,以确保经理层和全体员工能够有效履行职责;
公司现有人力资源政策基本能够保证人力资源的稳定和公司各部门对人力资源
的需求。
(5)企业文化
公司坚持以“营造和谐新空间”的企业管理理念,以“创新、务实、精细、
卓越”的企业精神,以“规范制程,服务生产”的企业经营理念,为客户提供完
善的解决方案,客户的需求永远是公司的第一追求目标。在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
的带领下,培育员工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通过多种形式的沟通会统
一上下思想,促进员工和企业共同成长。
2、风险评估
公司制定了发展战略,并设置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识别可能存在的经营
风险、环境风险、财务风险等。公司管理层面对国际、国内各方日益激烈的竞争,
以及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承受的各种风险,坚持安全、稳健的经营方针,在积极
发展新客户、拓展新业务的同时,量入为出,最大限度地降低经营风险。
3、控制活动
(1)安全生产控制
公司非常重视安全生产,建立了《安全保卫制度》等相关制度,公司每年与
公司各部门一级部门负责人(包括各子公司)签署《安全责任书》,公司各部门
一级部门负责人(包括各子公司)为直接责任人,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
公司每年组织消防安全演习,对员工实施安全生产培训,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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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建立了《安全检查流程图》,定期对公司全方面进行巡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
要求责任人限期整改。公司注重重要设备的日常维修和保养,杜绝安全隐患。
(2)销售与收款循环控制
公司产品销售根据不同的客户群和行业,划分多个销售体系。在产品定价方
面,各个销售体系根据市场的不同情况制定相匹配的价格体系,并根据市场情况
适时调整销售策略。公司制定了《合同审批流程》,对销售合同实行全程管理,
订单录入、信用审核、发货、收款确认等环节均职责分离。
(3)采购与付款循环控制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制度》,对采购计划、供应商选择、订购及订单执行、
产品交货检验、货款支付等环节进行了规范,保证采购过程职责分离、流程顺畅。
公司对供应商实施严格的准入制度,采购部负责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估。
公司采购的付款方式有预付款、月结付款等,公司制定了《采购预付款审批
流程》,对预付款的流程和审批权限进行规范,确保采购预付款的准确和有效。
(4)固定资产的控制
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固定资产的申请、购置、调拨、处置、
报废、担保、抵押、租赁、日常保养和维修、盘点、关键资产维护等进行了明确
的规范。公司对公司固定资产建立了固定资产卡片及固定资产台账,每年行政部
和财务部定期对固定资产组织盘点,出具盘点报告,并根据盘点结果经授权人审
批后予以账务调整,保证固定资产的账实相符。
(5)货币资金的控制
公司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对货币资金管理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的财务
部负责货币资金的保管、记录和盘点等。每月末财务主管、资金管理人员和出纳
共同盘点现金,填制现金盘点表。公司现金付款业务必须有经过会计主管复核的
原始凭证,有经办人签名和符合审批权限的负责人批准,出纳才能付款。公司资
金支付的申请、审核和支付职责分离。公司的银行账户必须经财务总监批准后开
立,公司每月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并由出纳和财务主管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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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建立票据登记簿,对票据的购买、领用、注销等进行详细登记和检查。
公司票据和相关印章分别由财务资金主管和总经理授权人保管,以防范风险。
(6)关联交易的控制
公司严格并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明确关联方交易的类型、关联方的范围及确认标准、关联交易的审批
程序、关联交易的执行和关联交易的披露等。但公司在实际执行中存在偏差,存
在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截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仍有 6.26 亿元被占用资金尚未收回。公司因未能正确识别出与相
关公司的关联方关系,而未按照规定履行相关的决策程序和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上述事项发生后,公司立即要求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股东、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报送关联方情况,查漏补缺,梳理和完善关联方清单。原控股股东
新力达集团及其关联方通过转让股权等措施,积极筹措资金归还上述款项。
(7)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控制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了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价格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
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等。公司本次授予激励对象时,收取的认购限制性股票的资
金全部为自筹资金,严禁公司向激励对象依本次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
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及反担保。
(8)对外投资的控制
为了建立规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机制,避免投资决策失误,化解投资
风险,提高投资经济效益,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
理制度》,明确对外投资的类型、审批权限、组织管理机构、投资的转让和收回、
对外投资项目的人事、财务审计和信息披露等管理。
为了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了《子公司管理制度》,从子公司高管的委
派、财务管理、经营及投资决策管理、重大信息报告、内部审计监督、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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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等方面来规范子公司的管理。
(9)对外担保的控制
公司为了防范担保风险,建立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担保的对象、
范围、程序、担保限额和禁止担保等事项,并要求指定部门或者委托中介机构对
担保对象进行资信调查,通过规定的审批程序才可以签订担保合同。公司指定财
务部管理担保合同,定期监测担保人的经营情况,同时明确了担保业务的责任追
究机制。
(10)会计系统和财务报告的控制
为了真实、综合反映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准确地进行会计核算,并
提供财务信息和经营管理信息,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和差错更正、利润及分配管理、会计核算内容和程序、财务报告及分析
管理、财务信息系统管理、子公司管理、税务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财务预算管
理等方面的内容。公司采用 ERP 系统进行财务核算,记账、复核、过账、结账、
报表都有专人负责,以保证账簿记录内容完整、数字准确。公司每季根据各单体
报表编制合并报表,并根据相关的法规及时披露财务报告。
(11)信息披露的控制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要求,建立了《重大事项报告制
度》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收集和内部报告机制、重大信息披露的
范围和内容。公司证券部负责对外信息披露事务,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文稿由证
券部根据其他部门提供的资料负责起草,由董事会秘书进行审核,在履行审批程
序后加以披露。公司设专人负责回答投资者所提的问题,相关人员以公开披露的
信息作为回答投资者提问的依据,通过公告、股东大会、网站等各种方式和投资
者进行广泛深入的信息沟通,保证投资者的知情权。
公司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建
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确保内幕信息得到有效的管理。
4、信息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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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建立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范了重大信息的内容,要求在实时
报告重大信息同时注意信息保密。公司持续地运用各种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层决
策及运营效力,公司内部通过邮件、办公 OA 系统、会议、合规简报等方式进行
信息的沟通和传递。
在与客户、合作伙伴、投资者关系方面,公司已建立起较完整透明的沟通渠
道,在完善沟通的同时发挥了对公司管理的监督作用。对客户,公司的销售部门
接收客户的投诉,根据产品类型向总部采购部或相关分子公司进行调查和解决,
保证公司的产品能够最大限度满足客户的需求。对投资者,公司建立《投资者关
系管理制度》,公司除了通过法定信息披露渠道发布公司信息外,投资者还可以
通过电话、互动平台等方式了解公司信息,保证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动态;
对供应商,公司会定期进行供应商审核和评价,确保供应商的资质满足公司生产
的需要。
5、监督
公司监事会负责对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形及公司依法运
作情况进行监督,对股东大会负责。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
督和核查工作,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
督,对其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做出合理评价,及时发现内部控制
的缺陷和不足,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落实,及时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报告
期内,审计部开展了多项审计工作,审计项目包含应收账款专项催收审计、费用
专项审计、财产清查审计、经营效益审计、采购比价审计等,提出了多项审计建
议,在重大方面规范了公司的内控。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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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本年根据行业环境、新产业导入、公司控制权转移等情况的变化
对缺陷认定标准进行了修订与完善,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较以前年度调整如下:
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定性标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修订为: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更正已
经公布的财务报表,以更正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已经发现并报告给
董事会和经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定性标准: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
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
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修订为:未依照公认会计
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
单独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影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准
确目标。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可能导致无法及时预防或发现财务报告中出现大于或等于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 1%的错报;
重要缺陷:可能导致无法及时预防或发现财务报告中出现小于公司合并财务
报表资产总额 1%,但大于或等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 0.5%的错报;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之外的其他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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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影响;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以更正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注
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
错报;公司审计委员会或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已经发现并报告
给董事会和经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
控制措施;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
但影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目标。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该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大于或等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
重要缺陷:该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大于或等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0.5%,
但小于 1%;
一般缺陷:该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小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0.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
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重要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
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一般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
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重要缺陷 1:未按规定披露新亚制程与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
金往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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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原控股股东新力达集团及其关联方通过转让股权等措施,积极筹
措资金归还款项;变更实控人,改组董事会,强化董事会职能;完善制度建设,
加强日常落实;重整内控建设,强化审计监督。
重要缺陷 2:部分业务收入确认方法不恰当,2021 年年报披露的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同时多计 1886.8 万元。
整改情况:对 2021 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进行了追溯调整并公告。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重要缺陷:年报信息披露的业务经营情况不准确、不完整
整改情况:公司在披露 2022 年度报告时,结合公司新并购业务情况,一是
修正年报中公司所处行业、业务、经营模式等的实际变化情况,突出公司主营业
务围绕电子信息行业开展,根据业务类型的不同分为化工材料制造和电子制程两
大主要业务;二是在“主要经营模式”中分:生产模式(电子制程设备、仪器、
工具的自主研发及设备集成;以电子胶水为主的化工新材料产品的自主研发及生
产)和销售模式(化工材料销售模式和电子制程业务销售模式);三是在“营业
收入构成”、“营业成本构成”中分别披露了电子制程行业、化工材料制造的收
入、成本及毛利率情况。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伟华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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