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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洋科技: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2017-01-13  

						 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南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2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获悉股东罗培

 栋、宁波新亚联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联合”)所持有的

 本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                                                      本次质押
                           质押      质押开始     质押到期
股东名称    大股东及一                                          质权人      占其所持   用途
                           股数        日期           日
            致行动人                                                        股份比例
                                                  至申请解   中国农业银行
                                     2015 年 8                                         个人
罗培栋          否       1280 万股                除质押登   股份有限公司    30.89%
                                      月 27 日                                         融资
                                                    记为止     慈溪市支行
宁波新亚
                                                  至申请解   齐鲁证券(上              公司
联合创业                             2016 年 10
                否        372 万股                除质押登   海)资产管理    57.13%    资金
投资有限                              月 27 日
                                                    记为止     有限公司                需求
  公司
                                                  至申请解
                                     2017 年 1               中泰证券股份              个人
罗培栋          否       2000 万股                除质押登                   48.26%
                                      月 10 日                 有限公司                融资
                                                    记为止
    二、 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培栋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41,441,86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5.85%,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3,280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4.63%;新亚联合共持有公司股份6,511,629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0.92%,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372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52%。

    三、股东业绩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罗培栋、宁波新亚联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由宁波新亚联合科

技有限公司更名而来)在公司2014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所作的业绩补

偿承诺:承诺利润补偿期间(即2014年、2015年及2016年)东旭成实现

的净利润(以东旭成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为基础,按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原则确定)分别不低于5,000万元、6,500万

元及8,450万元。东旭成在利润补偿期间实际利润未达承诺利润的,将向

南洋科技进行补偿。东旭成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6,666.65万元和6,551.75万元,达到业绩承诺。东

旭成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7,850.95万元和7,468.90万元,达到业绩承诺。东旭成2016年1-9月未经

审计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7,605.56万元和

7,548.93万元,业绩承诺正在履行中。利润补偿期间(即2014年、2015

年及2016年)的承诺利润总和为19,950万元,截止2016年9月30日,东旭

成在利润补偿期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为22,123.1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为21,569.58万元,已超出上述三年的承诺利润

总和。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股份冻结明细。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七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