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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洋科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4-25  

						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南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3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邵奕兴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4月24日(星期一)上午9: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4月23日下午15:00至2017年4月24日下

午 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

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

月23日下午15:00至2017年4月2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经济开发区开发大道388号公司一楼南

洋厅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53人,代表

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72,678,5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08,846,900

股的24.3605%。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量为170,717,8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08,846,900股的24.0839%。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960,672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708,846,900股的0.2766%。

       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4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22,672,5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708,846,900股的3.198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杭

州)事务所律师到现场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
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2,669,0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6,949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 22,663,023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579%;反对票为 2,6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115%;弃权票为 6,949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30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

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2,669,0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6,949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 22,663,023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579%;反对票为 2,6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115%;弃权票为 6,949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306%。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1、交易对方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 172,578,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1%;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97,43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90,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 22,572,54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5588%;反对票为 2,6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115%;弃权票为 97,43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4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4297%。
    2、标的资产

    表决结果:同意 172,578,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1%;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97,43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90,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 22,572,54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5588%;反对票为 2,6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115%;弃权票为 97,43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4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4297%。
    3、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 172,578,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1%;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97,43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90,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 22,572,54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5588%;反对票为 2,6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115%;弃权票为 97,43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4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4297%。
    4、期间损益归属

    表决结果:同意 172,578,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1%;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97,43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90,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 22,572,54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5588%;反对票为 2,6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115%;弃权票为 97,43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4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4297%。
    5、标的资产的过户及违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172,578,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1%;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97,43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90,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 22,572,54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5588%;反对票为 2,6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115%;弃权票为 97,43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4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4297%。
    6、本次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172,578,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1%;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97,43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90,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 22,572,54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5588%;反对票为 2,6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115%;弃权票为 97,43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4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4297%。
    7、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172,578,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1%;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97,43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90,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 22,572,54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5588%;反对票为 2,6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115%;弃权票为 97,43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4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4297%。
    8、发行价格与定价依据

    表决结果:同意 172,578,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1%;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97,43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90,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 22,572,54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5588%;反对票为 2,6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115%;弃权票为 97,43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4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4297%。
    9、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2,578,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1%;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97,43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90,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 22,572,54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5588%;反对票为 2,6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115%;弃权票为 97,43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4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4297%。
    10、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172,578,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1%;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97,43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90,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 22,572,54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5588%;反对票为 2,6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115%;弃权票为 97,43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4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4297%。
    11、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 172,578,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1%;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97,43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90,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 22,572,54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5588%;反对票为 2,6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115%;弃权票为 97,43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4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4297%。
    12、配套融资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172,578,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1%;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97,43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90,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 22,572,54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5588%;反对票为 2,6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115%;弃权票为 97,43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4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4297%。
    13、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172,578,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1%;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97,43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90,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 22,572,54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5588%;反对票为 2,6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115%;弃权票为 97,43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4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4297%。
    14、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172,578,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1%;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97,43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90,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 22,572,54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5588%;反对票为 2,6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115%;弃权票为 97,43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4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4297%。
    15、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172,578,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1%;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97,43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90,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 22,572,542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5588%;反对票为 2,6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115%;弃权票为 97,43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4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4297%。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2,641,2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4%;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34,749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 22,635,223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8353%;反对票为 2,6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115%;弃权票为 34,749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800 股)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

份的 0.153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关于浙江南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2,641,2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4%;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34,749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 22,635,223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8353%;反对票为 2,6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115%;弃权票为 34,749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800 股)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

份的 0.1533%。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2,669,0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6,949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 22,663,023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579%;反对票为 2,6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115%;弃权票为 6,949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306%。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的议案》。关联股东邵雨田、邵奕兴、冯江平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23,186,2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8%;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2%;弃权 6,949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 22,663,023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579%;反对票为 2,6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115%;弃权票为 6,949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306%。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
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2,669,0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6,949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 22,663,023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579%;反对票为 2,6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115%;弃权票为 6,949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306%。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2,669,0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6,949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 22,663,023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579%;反对票为 2,6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115%;弃权票为 6,949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306%。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

研究院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2,641,2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4%;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34,749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 22,635,223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8353%;反对票为 2,6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115%;弃权票为 34,749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800 股)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

份的 0.1533%。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重组相关财务报告和资产评估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2,669,0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6,949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 22,663,023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579%;反对票为 2,6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115%;弃权票为 6,949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306%。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公司采

取的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2,669,0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6,949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 22,663,023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579%;反对票为 2,6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115%;弃权票为 6,949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306%。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2,669,0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6,949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 22,663,023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579%;反对票为 2,6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115%;弃权票为 6,949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306%。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

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2,669,0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反对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弃权 6,949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 22,663,023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579%;反对票为 2,6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115%;弃权票为 6,949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306%。

    上述议案作为特别决议议案均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