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1-24
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南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4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洋科技”或“公司”
或“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通知于2018年1月22日以书面、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1
月23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
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董事长邵奕兴先生主持了本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1、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
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经营范围相应发生变化,具
体变更如下:
公司原经营范围为:电容器用薄膜、光学级聚酯薄膜、太阳能电
池背材膜、包装膜、电容器制造、销售,自有房产及设备租赁。
变更后经营范围为:无人飞行器及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试验、
1
生产、改装、销售; 电容器用薄膜、光学级聚酯薄膜、太阳能电池背
材膜、包装膜、电容器制造、销售;无人飞行器技术应用、科学技术
研究及飞行试验、综合信息服务、技术交流咨询;无人飞行器租赁、
维修及机务保障服务;配套技术装备及软件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
调试及技术服务;自有房产及设备租赁;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上经营范围以公
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换选公
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业务模式、发展战略、运营
体系等发生重大变化,为适应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股东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及
其他主要股东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
审核,拟提名李锋、胡晓峰、胡锡云、胡梅晓、黄国江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期限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原非独立董事邵奕兴继续担任公司董事,独立
董事叶显根、李永泉、郑峰继续任职公司独立董事,直至本届任职期
满。
原非独立董事闻德辉、杜志喜、李健权、冯江平、王畅自上述董
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仍留任公司其
2
他职务。
公司董事会董事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累计投票制方式进行表决。
3、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经营范围、运营体系等发生
重大变化,对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年修订)》,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章程修
订对照表》,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
2018 年 1 月 24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部分
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为此,公司董事会拟定于 2018
年 2 月 8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请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1 月 24 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3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决议。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4
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锋,男,1961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工
学博士学位,研究员。曾任北京空气动力研究所六室副主任、所长助
理、副所长、所长兼党委副书记。现任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
院长、党委副书记、科技委主任,彩虹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航天神舟飞行器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宇航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空气
动力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空气动力学与飞行力学专业委员会主任
委员,中国航空学会第九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第三届《无人机》编委
会委员,《临近空间科学与工程》编委会特邀委员,天津大学航空航
天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教授,天津大
学兼职教授。
截止本公告日,李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上述单位任职外,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
要求的任职资格。
胡晓峰,男,1960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研
究员。曾任航天一院青年处处长、政治部秘书处处长、政治部干部处
处长、政治部副主任、调研改革办公室主任,航天一院长征航天控制
工程公司副董事长,航天十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长征火箭技术
5
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航天时代电子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监事长,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九院党委副书记兼
纪委书记、监事长,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航天电子股份公司)
高级副总裁。现任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
截止本公告日,胡晓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上述单位任职
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
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胡锡云,女,1963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
学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北京航天新概念软件有限公司财务部
经理、财务总监,北京科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北京
神舟航天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山大华天公司董事。现任中国
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总会计师,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监
事。
截止本公告日,胡锡云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上述单位任职
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
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6
胡梅晓,男,1974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
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空气动力研究所人事教育处
副处长,所办公室主任,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院办主任,院
长助理兼航天神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航天空气动力
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彩虹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胡梅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上述单位任职
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
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黄国江,男,1967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
工学硕士学位,研究员。曾任贵航集团飞机设计所可靠性室副主任、
设计室副主任,贵航集团无人机公司副总经理,贵航集团飞机事业部
无人机办主任,贵州飞机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中国航天空
气动力技术研究院院长助理。
截止本公告日,黄国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上述单位任职
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
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