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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洋科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2-09  

						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南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7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邵奕兴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2月8日(星期四)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2月7日下午15:00至2018年2月8日下午

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

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

月7日下午15:00至2018年2月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经济开发区开发大道388号公司一楼南

洋厅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30人,代表

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65,711,9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947,169,085

股的59.7266%。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量为542,970,6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947,169,085股的57.3256%。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数量为22,741,262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947,169,085股的2.4010%。

       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79,897,6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947,169,085股的8.435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杭

州)事务所律师到现场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
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65,276,7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1%;反对 40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0%;弃权 33,6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5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 79,496,074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4974%;反对票为 401,6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5026%;弃权票为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65,310,3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0%;反对 40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 79,496,074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4974%;反对票为 401,6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5026%;弃权票为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65,310,3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90%;反对 40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 79,496,074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4974%;反对票为 401,6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5026%;弃权票为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0000%。
    (四)、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换选公司部分董事的

议案》。

    1. 选举李锋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65,097,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79,283,076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2308%。

    2. 选举胡晓峰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65,097,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79,283,076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2308%。

    3. 选举胡锡云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65,097,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79,283,076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2308%。

    4. 选举胡梅晓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65,097,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79,283,076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2308%。

    5.选举黄国江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565,097,3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79,283,076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9.2308%。

    议案 2、3 作为特别决议议案均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