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2-09
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南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8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洋科技”或“公司”
或“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
议”)通知于2018年2月8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2
月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
加表决董事9名。公司董事长邵奕兴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1.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
司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本届董事会成员经股东大会
改选后部分发生了变更,本届董事会改选李锋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董事长(个人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期限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李锋先生自当选为公司董事长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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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司法定代表人。邵奕兴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职
务。
2.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公
司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业务模式、发展战略、运营
体系等发生重大变化,为适应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构建业务融合、组织有效的管理架构,
公司聘任胡梅晓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个人简历附后),全面负责公司
的经营管理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邵奕兴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3.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业务模式、发展战略、运营
体系等发生重大变化,为适应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构建业务融合、组织有效的管理架构,
公司聘任邵奕兴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张新哲先生、李平坤先生
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邵奕兴先生、张新哲先生、李平坤先生的简历附后。
4.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部分董事已变更,董事会决定调整第四届
董事会设立的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的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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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调整如下:
①战略委员会委员由邵奕兴(召集人)、冯江平、李永泉,调整
为李锋、邵奕兴、李永泉,李锋担任召集人。
②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叶显根(召集人)、李永泉、邵奕兴,调整
为叶显根、李永泉、胡锡云,叶显根担任召集人。
③提名委员会委员由李永泉(召集人)、邵奕兴、郑峰,调整为
李永泉、胡梅晓、郑峰,由李永泉担任召集人。
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郑峰(召集人)、叶显根、邵奕兴,
调整为郑峰、胡晓峰、叶显根,由郑峰担任召集人。
以上各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5.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彩虹
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彩虹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彩虹公司”)已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董事会推荐沈宏
鑫先生为彩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
6.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航天
神舟飞行器有限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航天神舟飞行器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神飞公司”)已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会推荐王宏
伟先生、文曦先生为神飞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
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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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决议。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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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个人简历
李锋,男,1961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工
学博士学位,研究员。曾任北京空气动力研究所六室副主任、所长助
理、副所长、所长兼党委副书记。现任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
院长、党委副书记、科技委主任,彩虹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航天神舟飞行器有限公司董事长、航天南洋(浙江)科技有限公司董
事长、台州市金投航天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国宇航学会常务理事,
中国空气动力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空气动力学与飞行力学专业委
员会主任委员,中国航空学会第九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第三届《无人
机》编委会委员,《临近空间科学与工程》编委会特邀委员,天津大
学航空航天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教
授,天津大学兼职教授。
截止本提案日,李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上述单位任职外,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
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胡梅晓,男,1974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
商管理学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空气动力研究所人事教育
处副处长、所办公室主任,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院办公室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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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院长助理兼航天神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航天空
气动力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彩虹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航天
益森风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航天特种设备检测研究发展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止本提案日,胡梅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上述单位任职
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
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邵奕兴, 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2009 年 9 月起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 年 10 月起任浙江南洋信通新
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浙江信洋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
理,2011 年 6 月起任台州市南洋文化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2
年 11 月起任公司董事,2012 年 12 月起任浙江南洋经中新材料有限
公司董事长,2014 年 7 月起任杭州南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4 年 12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止本提案日,邵奕兴先生持有公司 120,310,798 股股份,与公
司股东邵雨田(持有公司股份 29,100,000 股)为父子关系,与公司
监事林泓竹为表兄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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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新哲,男,1974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
工学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空气动力研究所无人机室工程
师,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特种飞行器事业部副主任兼党支部
书记、总体设计部副主任兼党支部书记,航天神舟飞行器有限公司总
经理兼党总支书记。
截止本提案日,张新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上述单位任职
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
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平坤,男,1977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
学硕士学位,研究员。曾任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总体设计部
室主任、副主任,彩虹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提案日,李平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上述单位任职外,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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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
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沈宏鑫,男,1980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
程硕士学位,研究员。曾任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总体设计部
型号办主任、综合计划部副部长、总体设计部副主任、主任,彩虹无
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彩虹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总经
理。
截止提案日,沈宏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上述单位任职外,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
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宏伟,男,1966 年 9 月出生,群众,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
士学位,研究员。曾任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国际合作部部长、
综合计划部部长。现任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院长助理,彩虹
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提案日,王宏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上述单位任职外,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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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
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文曦,男,1979 年 6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工
学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航天神舟飞行器有限公司研发部部长、
副总经理、国家某型号总师。现任航天神舟飞行器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止提案日,文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上述单位任职外,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
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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