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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洋科技:关于改选董事长、改聘总经理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18-02-09  

						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南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9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选董事长、改聘总经理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洋科技”或“公司”

或“上市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改选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改聘公司总经

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等议案。

    一、董事长变更情况
    鉴于公司已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业务模式、发展战略、运营

体系等发生重大变化,为适应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构建业务融合、组织有效的管理架构,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选举李锋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期限届满可以连选连任。邵奕兴先生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仍担任

董事。上述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亦不会影响公司

正常的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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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邵奕兴先生作为公司的领路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对公司

战略定位、发展规划、完善经营管理等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带领公司

发展壮大,成功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综合实力及核心竞争力日益

增强,推动公司产业升级和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

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此,公司及董事会对邵奕兴先生为公司作出的贡

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改聘公司总经理情况

    鉴于公司已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业务模式、发展战略、运营

体系等发生重大变化,为适应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构建业务融合、组织有效的管理架构,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胡梅晓先生为公司总经

理(个人简历附后),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任期自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邵奕兴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上述变更不会影响公司

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鉴于公司已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业务模式、发展战略、运营

体系等发生重大变化,为适应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构建业务融合、组织有效的管理架构,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邵奕兴先生为公司常务

副总经理,张新哲先生、李平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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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止。邵奕兴先生、张新哲先生、李平坤先生的简历附后。上述变更

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

营。

       四、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八日




                                  3
附件:个人简历

    李锋,男,1961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工

学博士学位,研究员。曾任北京空气动力研究所六室副主任、所长助

理、副所长、所长兼党委副书记。现任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

院长、党委副书记、科技委主任,彩虹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航天神舟飞行器有限公司董事长、航天南洋(浙江)科技有限公司董

事长、台州市金投航天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国宇航学会常务理事,

中国空气动力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空气动力学与飞行力学专业委

员会主任委员,中国航空学会第九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第三届《无人

机》编委会委员,《临近空间科学与工程》编委会特邀委员,天津大

学航空航天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联合培养教

授,天津大学兼职教授。

    截止本提案日,李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上述单位任职外,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

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胡梅晓,男,1974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

商管理学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空气动力研究所人事教育

处副处长、所办公室主任,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院办公室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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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院长助理兼航天神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航天空

气动力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彩虹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航天

益森风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航天特种设备检测研究发展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止本提案日,胡梅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上述单位任职

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

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邵奕兴,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2009 年 9 月起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0 年 10 月起任浙江南洋信通新

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浙江信洋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

理,2011 年 6 月起任台州市南洋文化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2

年 11 月起任公司董事,2012 年 12 月起任浙江南洋经中新材料有限

公司董事长,2014 年 7 月起任杭州南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4 年 12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止本提案日,邵奕兴先生持有公司 120,310,798 股股份,与公

司股东邵雨田(持有公司股份 29,100,000 股)为父子关系,与公司

监事林泓竹为表兄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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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新哲,男,1974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

工学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空气动力研究所无人机室工程

师,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特种飞行器事业部副主任兼党支部

书记、总体设计部副主任兼党支部书记,航天神舟飞行器有限公司总

经理兼党总支书记。

    截止本提案日,张新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上述单位任职

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

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平坤,男,1977 年 5 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

学硕士学位,研究员。曾任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总体设计部

室主任、副主任,彩虹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提案日,李平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上述单位任职外,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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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

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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